制售非法出版物10万余本 一男子被判刑罚
2024-04-23 10:29: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洁 黄盛强
 

  网售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及侵犯著作权的书籍10万余本,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以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凭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起,陈某凭在多个网店销售《秘传民间风水》《八字断生死秘诀》等没有授权手续、出版书号、出版社且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和《语文必备文学常识》等侵犯著作权书籍。为经营网店,陈某凭购买了假冒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雇佣陈某旭(另案处理)负责网店的书籍打包、发货、客服回复等工作,还委托某印刷公司大量印刷上述出版物。

  2021年10月,陈某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其出租屋中查获总价值约128.8万元的各类非法出版物104601本,其中侵犯著作权书籍237本、违禁出版物46种。次年2月,陈某凭主动到公安局投案。经鉴定,陈某凭通过网店已销售各类非法出版物103728本,经营数额达131万余元,其中违禁出版物88514本、经营数额88万余元,销售侵犯著作权书籍804本、经营数额2万余元,共牟利约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凭伙同他人印刷、发行非法出版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情节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予以数罪并罚。陈某凭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陈某凭能自动投案,认罪态度良好,可予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陈某凭不服,提起上诉。

  揭阳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网店不是“隐秘的角落”,法律红线碰不得。

  在我国,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和监督的,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等规定擅自出版的,都属于非法出版物。随着大众消费习惯日趋“线上化”,一些不法分子将非法出版物“搬到”网店售卖,并以低廉价格或迷信邪说等有害内容为噱头,吸引顾客下单。这类出版物质量低劣、内容失格,严重危害购买者的身心健康,扰乱国家出版产业的正常秩序和市场经营秩序。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店也不是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隐秘的角落”,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引来牢狱之灾。经营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