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州区:“迎春执行”发力攻坚 “骨头案”终得圆满化解
2024-05-14 14:33:10 | 来源: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最近,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员赵洪昌的案头,有一本案卷时常让他翻阅,而每一次翻阅又每每让他忧心忡忡……

  案件回放

  该案的标的是一处房产,去年,该套房屋作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烂尾后的清算财产进行拍卖,以25万余元的价格被买家薛某拍下,价款被用于清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欠下的债务。

  拍卖结束后,薛某很快就拿到了该套房屋的“房本”。然而,就在薛某到房子里收房的时候,却发现郑某正居住在这套房子里,而且按照郑某的说法,这套房产是他向开发商买下的,首付款已经交了。

  由于郑某拒不腾退,薛某无奈将其诉至金州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郑某将房屋腾退给薛某,由于郑某拒不履行,薛某申请金州区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攻坚

  执行员赵洪昌受理该案后,数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薛某表示,他是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形式合理合法取得该房屋产权的,郑某的遭遇虽然值得同情,但是他的首付款是交给了开发商,应该去找开发商讨要,而不是占着他的房子不搬。而郑某则说,该套房屋是他按照市场价购入的,缴纳首付款后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剩余款项交付及产权证办理,他主观并无过错,现在让他把房子交出来可能就意味着他的首付款要“打水漂”,落得钱、房两空的结局,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同意。

  虽然可以使用强制腾退等手段快速达到“执结”目的,但赵洪昌秉持“如我在执”理念,认为该案还有调解的空间,强制腾退并不是最好的方法。

  “迎春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州区法院执行局对一批“骨头案”开展攻坚,全力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该案也在赵洪昌的不懈努力下出现“破冰”迹象,经过数次电话沟通、面对面调解,被执行人态度明显缓和,对法律判决结果予以认可,也愿意配合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此基础上,赵洪昌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共同探索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最终,在赵洪昌的努力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由郑某的妻子出资37万元从薛某处买下该房屋的产权,郑某不需要搬出房子,薛某也主动放弃其他赔偿。

  这个方案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人生活的影响,也解除了被执行人长久以来没有房屋产权证的一块“心病”。可以说是一次“双赢”的结局,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终目的。产权过户办理完成、案件圆满解决后,薛某和郑某特意又来了一次法院,当面向办案干警赵洪昌表示感谢。

  “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能动司法的不懈努力,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是这起执行案件圆满解决的重要原因,也是金州区法院执行干警们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如一的坚持。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