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西:善意执行 23400平方米太阳能板顺利执结
2024-05-15 11:17:21 | 来源:安徽高院公众号
 

  23400平方米的太阳能板,10米多高的厂房房顶,如何平衡双方利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短时间内拆除大量设备,又尽可能不影响设备二次利用?近日,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通过善意执行,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业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案情回顾

  2016年,合肥某科技公司与安徽某太阳能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安徽某太阳能公司在合肥某科技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并向合肥某科技公司提供光伏发电等事宜。后双方产生纠纷,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肥西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某太阳能公司拆除在原告某科技公司处建设的光伏电站及相关设备。

  案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人随即前往设备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需要拆除的光伏电站及相关设备位于10米多高的厂房房顶,共安装铺设的太阳能板的面积达到23400平方米,要在短时间内拆除这么大量的设备,一方面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这些太阳能板一旦拆除,必然造成大量的损坏,实属可惜,拆除的同时还要保证工人的操作规范,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面对黑漆漆的太阳能板,沉甸甸的压力在承办人心里瞬间油然而生。察看现场后,承办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处理此事,提出两种解决方案:

  一是让太阳能板及设备继续投入生产使用,被执行人给予50万元的现金补偿。但被执行人不同意现金补偿,希望能用上述设备产出的电量折合电费予以补偿。双方就这个方案针锋相对,争执不让。

  二是直接拆除设备,但要确保现场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损坏厂房楼顶,同时施工时间要符合申请执行人合肥某科技公司的作息时间,避免泄露企业涉密信息。

  经过10余次的现场调解和电话沟通,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拆除,申请执行人全程配合。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双方制定了详细拆除方案和操作流程,确保拆除后的设备能二次利用,减小损失,同时打消申请执行人的顾虑。

  经过半个月的拆除,10米多高的厂房房顶共计23400平方米的光伏电站及相关设备顺利拆除完毕,双方对此案的执行均表示满意,安徽某太阳能公司委托代理人向执行干警送来一面锦旗,对法院善意文明执行举措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