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念好“三字诀” 守护万家安
2024-05-16 11:07: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书洁
 

  家庭是人类社会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人类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个体单位。家庭和睦,子女才能健康成长,社会才能健康发展。每年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让我们走近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干驿法庭,去感受基层法庭如何以司法温情守护万家和谐。

  唱响“和”字诀

  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家事纠纷往往伴随着情感、财产、子女抚养等复杂问题。正所谓“家和万事兴”,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干驿法庭始终秉持“和”的理念,做到柔情办案,力争案结事了。

  郑某与王某婚后因工作原因长期两地分居,二人也没有生育子女,由于缺少必要的情感沟通,导致夫妻感情日渐疏离,郑某认为王某对其关心不够,心灰意冷,遂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收到郑某的起诉材料后,干驿法庭干警发现二人的矛盾都是因分居两地、缺少沟通造成的,并无根本性矛盾和冲突,有调解的可能性。但郑某态度坚决,表示不会听取任何人的意见。王某则表示不愿离婚,自己系因想创业积累资本,而忽略了对郑某的关心,其愿意在结束手头的项目后,和郑某在一个城市生活。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郑某的心结终于解开,表示会给王某一定的时间处理事务,王某则表示会尽快处理工作后与郑某团聚。就这样,一对濒临离婚的夫妻重归于好。

  婚姻家庭中矛盾、争执总会出现,遇到问题时,夫妻双方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缘分,积极沟通,相互体谅,换位思考,共同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搭建幸福美满的家庭。

  念好“劝”字诀

  前端发力止于诉前

  2023年11月,张某与丈夫胡某协议离婚,约定小孩由胡某抚养,张某享有探望权。2024年3月初,胡某拒绝张某探望孩子,张某气愤不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

  考虑到探望权执行的特殊性,不能对子女人身进行强制执行,且双方离婚时间不长,立案判决很可能让张某、胡某的关系进一步恶化,进而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尽可能缓和双方矛盾,干驿法庭干警多次通过电话向二人释法明理:于情,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双方的关怀;于理,父母离异已给孩子造成了伤害,不应再让孩子成为父母关系博弈的牺牲品;于法,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后来,法官接到张某发来的短信,她表示自己会尽量缓和与胡某的矛盾,尽到做母亲的义务,多给孩子关心关爱,把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并向法庭表明暂不予起诉。

  探望权纠纷案,因其具有特殊的人身属性、强烈的情感色彩和往日的感情纠葛,判决执行起来经常遇到“吃闭门羹”、双方不配合等情况,导致当事人探望权落空。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当感情破裂,婚姻无法继续,父母应当理性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多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不要因父母的矛盾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落实“访”字诀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孩子最近怎么样?有没有因为父母的离婚受到影响?”

  “文书中的抚养费有没有按期足额履行?”

  “是否有按照《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为切实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作用,让每一个因家事纠纷而受伤的孩子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干驿法庭创建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判/调后回访机制,持续跟踪案件审理效果。

  在回访过程中,法官重点关注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探望权行使等问题,对离婚当事人、未成年子女及村委会、学校进行回访,对当事人及子女进行心理疏导、安排亲情探望,为困难当事人开展救济工作,全方位为未成年子女学习成长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氛围。

  今年以来,干驿法庭共审理离婚案件47件,通过实地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审结的21件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进行了回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天门法院干驿法庭将坚持念好“三字诀”、打好“组合拳”,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过程中,注重情与法的交融,“向前一步”开展诉前调解和普法宣传,“向后一步”开展判/调后回访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化解家事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家长里短中的司法担当和柴米油盐里的司法温情。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