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加强涉农案件执行 全力保障春耕生产
2024-05-20 10:59: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河 赵丽丽 刘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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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执行法官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王长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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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法院特别执行团队现场勘测土地位置和面积。 郝泽山 摄

3.jpg建三江法院执行干警异地走访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 周禹彤 摄

  东北是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当前,对于黑龙江来说,春耕生产是全年农业生产的第一仗。黑龙江法院根据今年初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执行工作的专题部署,全方位做好执行护农工作,尤其是在春耕期间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春耕生产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程显波介绍说,涉农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是黑龙江法院“雷霆2024”执行行动的阶段性工作。今年截至目前,全省法院执结涉农案件1293件,执行到位金额3.08亿元。

  ■高效联动促执行

  “盛法官,老王头啥时候还钱呀,我这种子化肥钱还没着落呢,他有的是钱,都在他女儿那儿!”2023年,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王某给付申请执行人周某欠款总计70余万元,但王某却迟迟未履行。眼看春耕即将来临,无奈之下,周某向执行法官盛原野打来了电话。

  “案件能否顺利执行,关乎当事人一年的农业生产效益。”盛原野说。

  盛原野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盛原野随即联系了王某所在村的村委会,经了解,王某近期有一笔征地补偿款将要到账,但此前登记的领款人为王某的女儿。村委会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执行法官,联系到了王某及其家属:“70余万元可不是小数目,就算你把名下的钱放到女儿那儿,也不能逃脱法律责任。”经过法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多次劝解,王某归还了全部欠款。

  在“法院+村委会”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下,该村另外两起执行案件也有了显著成效,三起案件总计执行到位金额220余万元。

  “道里区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有益探索,有效整合了法院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高效开展执行工作,既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邻里矛盾,为我们基层解决了很多难题。”该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2月,黑龙江高院印发了《全省法院开展涉农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紧扣“司法护农”“守护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三条主线,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一案一档、一案一策,不断加大对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种子化肥农药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特别执行保春耕

  今年以来,肇州县人民法院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成立保春耕特别执行团队,快立快执,以“如我在执”意识和高效执行服务理念保证种子及时下地不误春耕、不贻农时。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但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土地的权属、边界模糊不清。2月26日,肇州法院特别执行团队收到了三起执行案件,其中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中,肇州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徐某某将6.1亩土地经营权返还给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另外两起物权纠纷案中,肇州法院分别责令被执行人刘某甲将5.4亩土地经营权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刘某乙,被执行人曹某某将5.9亩土地经营权返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某。

  考虑到三起案件都涉及耕地现场勘查及走访等工作,为提高执行效率,肇州法院特别执行团队当日即走访了案涉土地所在村委会和当事人,并到耕地现场勘查。

  “返还土地,不可能!”走访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抵抗情绪较为明显。考虑到三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分别互为邻里,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手段,虽然案件能够执结,但也将加深双方矛盾。

  特别执行团队连续三天到几名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法律文书既然已经生效,且当事人已申请强制执行,那么被执行人必须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同时从维护邻里、亲情关系的角度进行劝解,最终三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都积极配合返还了涉案土地。

  “同时执行三起案件,还都快速执结了,我非常有成就感。”特别执行团队中的一位干警表示,“欠款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他们拿到钱的开心劲儿就能充分体现出我们执行工作的重要价值。”

  据统计,特别执行团队自成立以来,共执行53起案件,涉土地约6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05万元。

  ■异地执行解民忧

  “非常感谢建三江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驱车千余里帮我要回工资,解了我种地的燃眉之急。”申请执行人葛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

  2023年秋,建三江七星农场某管理区水稻种植户梁某雇佣葛某帮助其收割水稻,共产生劳务费2.5万元。工期结束后,梁某未如期支付葛某的工资,并将粮食产品及农机设备全部变卖后不再租种耕地,举家迁回庆安县,与葛某也断绝了联系。葛某只能求助于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梁某的网络资金和银行账户,但现有查控资金不足以兑现申请执行人葛某的胜诉权益。因网络查控对于异地信用合作社查控能力有限,为保障葛某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驱车前往庆安县,实地调查梁某的财产情况。

  到达庆安县后,执行干警查询到梁某在某村登记有口粮田并享受相关政策补贴,梁某虽然多年不在村内居住,但相关口粮田补贴仍按时汇入梁某的银行账户。执行干警立即走访当地银行及信用合作社,逐个网点查询梁某的开户信息,并对网络未查控到的银行账户进行线下查控。几天后,梁某发现其在庆安县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返还了葛某的劳务费用。

  黑龙江垦区现有耕地4000万余亩,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充分保障垦区春耕生产,建三江人民法院、红兴隆人民法院等法院开展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执行行动,要求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结、优先执行,通过田间法庭、车上法庭、炕头法庭、假日法庭、傍晚法庭等审理方式就地办案,并为无力缴纳案件受理费的农户们减缓免诉讼费,全方位为春耕生产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