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4-01-05 09:57: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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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速览】

  2023年11月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根据创建示范活动方案,至2035年,每两年从全国人民法庭中创建100家“枫桥式人民法庭”。

  【专家点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胡铭

  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枫桥式工作法”,用科学理念建立健全多层次协商、多元化协同、多渠道协作机制,创新数字时代群众工作方法,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实践。“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就是人民法院传承和创新“枫桥经验”,及时发现矛盾源头、回应群众诉求,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等治理方式,以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治理目标的综合体现。

  “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过程,以司法质效为本,遵循办案、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基层司法逻辑,在诉讼、司法调解、涉诉信访、司法救助等活动中保障基层群众有序参与。以数字技术赋能法庭建设,让数字化建设成为提升审判质效、完善便民举措、防范廉洁风险、融入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以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努力推进矛盾前端治理,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探索基层司法指导和帮助基层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基层调解组织的方式和机制,切实提升诉源治理效果。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