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 深化司法为民
2020-11-09 10:39: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榕江素有“黔省东南锁钥,苗疆第一要区”之称,全县总人口37.9万,其中苗、侗、水、瑶等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0%以上。近年来,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一手抓执法办案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一手抓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通过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觉、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扶贫等一系列工作举措,为“平安榕江”“法治榕江”建设贡献了法院力量。

  “双语法庭”,连接民族团结的温馨纽带。选拔熟悉汉语和本地侗、苗、水、瑶等少数民族一种以上语言的法官作为“双语法官”,对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以及接待不熟悉汉语的来访群众,及时安排“双语法官”进行审判或接待,同时把 “双语法庭”、巡回法庭作为司法便民的重要手段,把司法服务主动延伸到乡镇、村寨甚至是当事人家门口,倾听少数民族群众心声,用民族的语言调解纠纷,实现群众诉求。

  “民歌法庭”,为少数民族地区家事审判注入温情。“哪个家庭没有气,哪个夫妻不相争。离婚又有什么好,丢儿丢女最可怜……”民间民歌说情说理质朴深刻。多年来,榕江法院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抓手,充分挖掘少数民族地区民间民歌文化深厚底蕴,创新建立“民歌法庭”、“民歌+N”调解模式,将民歌文化劝人向善、崇德、和睦、恩爱的哲理精髓,融入到家事案件的审判、调解中,化解纠纷、普及法理、传承文化,用民歌唱出法理情,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了案结事好,受到了少数民族同胞的热烈欢迎,纠纷调撤率极高。

  法官工作站点,着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在全县20个乡镇(街道)建立24个法官工作站点(巡回审判工作站点),每个站点安排1名法官定期驻点开展工作,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村支两委在法官的参与指导下,开展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收取群众诉讼材料、做好立案预登记、协调巡回审判相关工作、开展法律宣传、调处矛盾纠纷和涉扶贫领域矛盾纠纷、指导、参与人民调解等,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精准高效的优质司法服务,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法治扶贫,助力按时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战。榕江法院结合地方经济社会、民族习惯、基础环境等实际情况,发挥司法职能,“司法+N”法治扶贫新举措,强化法治引领作用,助力脱贫攻坚。通过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服务车江侗族坝区产业调整、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坚持柔性司法,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严惩涉农犯罪,促进农村脱贫攻坚环境安全优化;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法治氛围,为全县按时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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