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带未成年“徒弟”入室盗窃获重罚
2010-08-20 11:19: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安乡频道 | 作者:李曼丽
  未成年人过早辍学,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致走上犯罪道路。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以偷盗为生的累犯带着未成年人入室偷窃的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周某某拘役5个月20天,处罚金1000元。

  2010年2月25日晚,被告人刘某邀集被告人周某某盗窃。次日凌晨2时许,二被告人携带起子、钳子窜至安乡县陈家咀常福村某村民家,二人合力扳弯刘家的厨房窗户钢钎,由周某某爬窗入室将厨房门打开后,刘某遂进入厨房,二被告人将停放在室内过道上的一台价值2115元的两轮摩托车盗走。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系入室盗窃,均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曾于2005年和2009年因盗窃罪获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周某某不满十八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赃物,且当庭表示真诚悔过,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