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调整优化机关审判业务部门职能
2019-09-28 23:29:17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刘中全 孙兵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机关审判业务部门优化职能调整方案,加快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提高审判工作效能。

  据了解,吉林高院以实现专业化审判为切入点,将原有的17个审判业务部门撤并为14个,撤销再审立案一庭、再审立案二庭、刑四庭、刑五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复议监督处7个机构,新设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裁决庭3个机构。

  新组建的刑事审判庭在传统刑事案件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专业化审判力度。新组建的民事审判庭将着力打造成传统民庭、金融和破产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涉外商事审判庭。新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统筹管辖各类涉环境资源保护以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判监督庭则进行审判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规范审判监督工作。新设立的执行裁决庭落实“裁执分离”工作要求,将执行裁决权独立于执行局之外,主要负责审理一、二审和申请再审审查、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负责审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提出异议,以及案外人对本院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案件,承担执行复议工作,同时负责监督、指导下级法院执行裁决工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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