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屏山法院做好"两所一庭"加法 推进多元解纷

2020-01-10 10:37: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丁如林 杨东升
 

  人民法庭处在人民法院解决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最前沿,四川省屏山县为典型的山区县,人民法庭相对偏远,且法庭力量薄弱。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化解一线纠纷的最大作用,四川省屏山县龙华人民法庭在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过程中,积极探索“两所一庭”(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做好“加法题”,有效化解纠纷,2019年诉前化解案件纠纷37件。

  “法庭+司法所”

  对于法律关系简单,又具有普遍性问题,龙华人民法庭邀请司法所助力,实行批量解决纠纷,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2019年11月,杨某等28人关于社保费用与当地政府发生纠纷,如逐一立案,通过诉讼程序非常繁琐。龙华人民法庭与龙华镇、龙溪乡司法所沟通,协同主动上门做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方式,28人分别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司法确认,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方便了人民群众。“通过司法所助力,28起纠纷,龙华法庭3天全部解决了”分管龙华法庭的副院长刘建说。

  “法庭+派出所”

  山区基层群众文化层次低,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因争水、山林边界、婚姻家庭等纠纷容易引发矛盾并发生斗殴,对对立性、冲突性强的纠纷邀请派出所助力,可以有效防范矛盾恶化,避免升级。

  2019年4月25日,因中都镇宏安村4组村民集资修建该组便民公路后,未交纳集资款的村民在该便民路运输被其他村民阻拦,争吵打架并致人受伤。考虑纠纷的群体性、冲突性,龙华人民法庭与中都镇派出所联合出面调解彻底化解了该起群体纠纷。

  “法庭面对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比较多,邀请辖区派出所参与调解,能切实起到防范冲突升级作用,2019年龙华法庭邀请当地派出所化解了5起健康权纠纷”。龙华法庭负责人说。

  “法庭+两所”

  2019年系屏山县脱贫攻坚年,屏山县各机关单位干部均到基层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在开展扶贫工作中,很多矛盾纠纷当事人不到法院诉讼,但并意味着人民法庭对纠纷不过问。2019年,人民法庭与地方派出所、司法所合力化解脱贫攻坚中带普遍性问题纠纷,起到了教育示范作用。

  2019年4月龙溪乡陈某、秦某夫妇系贫困户,四个子女不赡养老人成了脱贫攻坚中的困难问题,但老人坚持不起诉,龙华人民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组成工作组分赴富荣、龙溪等地,向四个子女普法,成功地解决了老人赡养问题,龙华法庭利用“法庭+司法所”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成功化解4起赡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去年我们在开展驻村期间,陈某夫妇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我把问题反映给法院同志,法庭讲大局,与派出所、司法组成工作组解决农村赡养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湛对人民法庭支持扶贫工作表示肯定。

  屏山法院龙华人民法庭充分“两所一庭”调解机制,推进诉源治理,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加大对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指导,促进依法调解、规范调解,体现了司法为民、为民司法的服务理念,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促进依法治村。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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