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红委员: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2020-06-03 09:01: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雷蕾
 

  提案名称:关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提案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宜垦(天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中红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却因为不法犯罪的魔掌侵害到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由个案发展蔓延成社会问题,令人心痛。”谈及屡屡见诸报端的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宜垦(天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中红稍显激动。

  为了在法治轨道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陈中红联名17人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提案。陈中红认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着极大的社会危险性,应当引起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司法机关应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按照有别于成年人的标准予以判断和认定,依法严厉打击,净化社会环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她表示。

  在提案中,陈中红建议:一是加强对此类案例的侦办力度,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采取“一站式询问”,最大限度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二是针对性侵害犯罪较之其他犯罪存在的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准确把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证据审查判断标准,适时收集和使用间接证据,结合全案情况审查言词证据;三是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形式多样、手法隐蔽的新情况新特点,应及时研判,正确运用法律惩治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此项提案很有价值,在答复中表示将抓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的机会,积极提出修改两法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参与修改两法时吸纳陈中红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判断和法律适用的规范指导,于2013年会同有关部委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了“最低限度容忍、最高限度保护”的指导原则,对证据收集审查、从严从重情节等进行明确规定,并确立了“一次询问为原则”等一系列制度措施。调研表明,近年来,人民法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形成了有力震慑。最高人民法院还编写多部审判指导图书,发布数十件典型案例,对性侵害案件证据审查判断及法律适用进行评析,指导各级司法机关提高办案业务水平。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以及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出的诸多努力,陈中红表示满意,认为今后应进一步加大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尽量减少对其未来人生的伤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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