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公平正义之路,她一路向阳
——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曹阳
2023-02-27 09:35: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艳辉 严怡娜 高嵩
 

  坚守法治信仰 勇于担当作为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我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汲取奋进力量,坚守法治信仰,勇于担当作为。我将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贡献绵薄之力。

  同时,我要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体现在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上,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认真评估司法活动对企业的影响,努力把影响降到最低,勇当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排头兵”,积极投身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辽沈战役”,为写好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自己的贡献。


  很多年之后,曹阳仍然会想起那个下午,日落西山,红霞满天。

  落日余晖中,当法官的邻居张阿姨慢慢走近了她。晚风吹起张阿姨的长发,衣上的肩章跟着脚步的节奏一闪一闪,那个精神劲儿,激发了一个女孩关于梦想的最初模样。

  时光流转,身着“月牙白”,短发齐耳,骑着自行车,走向朝阳,小女孩成为了曹法官。

  “公诉人是一把利剑,法官是一座天平”

  曹阳出生在1983年,是家里的独生女。长相俊美、热情开朗、乐观向上,浑身上下散发着英气。她说,小时候她特别羡慕穿公检法制服的人,梦想着能穿那样一身衣服。

  高考那年,曹阳填报的所有志愿都是法律专业。那个从童年开始就藏在曹阳心底的梦想,在长大之后,终于成为她脚下的路。

  从2006年到2023年,从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从辽宁省十佳公诉人到全国优秀法官,时光和经历把曹阳打磨得晶莹剔透。

  “她从书记员干起,没过多久,就担任公诉人,开始独当一面。”新抚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邵丹介绍。

  公诉部门是检察机关业务性强、涉及面广的一个业务部门,新抚公诉又是辽宁检察系统的“标杆”,经常被上级指定办理大案要案。对年轻的公诉人来说,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我刚开始参与出庭公诉时,在庭上大脑一片空白,在辨析说理环节不知道怎么说。”回想起最初办案的青涩,曹阳爽朗的笑声不时响起。

  公诉工作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是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大案要案,甚至会影响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容有半点差池。

  “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克服能力不够、底气不足的本领恐慌。”学习是曹阳自信的源泉。“在新抚区检察院,曹阳经常向办公室申请购买最新的法律工具书,带着科里的同志们一起学习,一同提高。”邵丹对曹阳的求知欲印象深刻。

  功夫不负有心人,曹阳在公诉岗位上越来越得心应手。直到今天,她担当公诉人的观摩庭,还是全省公诉工作的“教科书”。

  2008年,公诉案件数量激增,曹阳所在的公诉科办案人员不足4人,办案条件更是远没有如今方便。然而,她却可以同时办理27个案件。讯问复核、汇报讨论、制作文书、出庭公诉,每个案件的每个细节,曹阳都不放过,创造了公诉案件年办案量过百件且无一错案的新抚区公诉历史纪录。

  “我知道我是一个病人,我今天就是抱着求医问药的心态来的,无论法院怎样判决,我都不会上诉。”新抚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毕春丽怎么也没想到,一起受贿案件的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竟然说出这样一段话。

  “刚开庭的时候被告人有很强的抵触情绪,一点也不配合庭审,但是曹阳每一个问题都直击要害。”毕春丽回忆,法庭调查结束之后,被告人平静多了。

  亮剑的同时,曹阳不失风度。在成功办理了600件案件后,曹阳迎来了事业上第一个高光时刻,获评“辽宁省十佳公诉人”。

  有些人干啥像啥,有些人干啥啥行。2016年,曹阳交流到抚顺中院,成为一名刑事法官。

  角色转变,追求不变。在专业法官会议上,曹阳不放过任何一个向同事特别是老法官学习的机会,刨根问底,一定把所有的疑惑都弄清楚。她还要求法官助理列席会议:“带着心去,一定有收获。”

  在曹阳看来,教给她最多的,还是案件。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案子,曹阳遇到一个案子研究一个案子,遇到一类案子总结一类经验。曹阳说,案件反映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经常涉及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哪怕是研究不同被告人的犯罪心理,都是一个综合提高的过程。所有的努力最终都会体现在办案上。

  在抚顺中院,曹阳办理的案件很多都是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疑难案件。这些案件,有的卷宗就有数百册,有的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有的被告人数众多。虽然困难重重,曹阳仍然连续6年位列全市法院刑事审判结案数量榜首。

  2022年,曹阳接手了一起颇为复杂的大要案。同时,其他案件也同往常一样分配给她。为了不影响办案进度,她用一个周末的时间,就拿出了4个案子的处理意见:3个维持原判、1个发回重审。抚顺中院刑二庭庭长汪爱军说:“当时我就一愣,这么快就完事儿了?但转念一想,曹阳‘靠谱’!”

  刘某某是一起受贿、滥用职权案件的被告人。他坚持认为自己是一名热爱工作的国家干部,犯点“小错”不应被关进监狱,一直情绪激动,不配合审理。

  “这是争取宽大处理的最后的机会。”曹阳耐心开导:“法庭不是抖威风胡搅蛮缠的地方!”她当头棒喝。经过一番心理较量,原本情绪激动的刘某某不仅认罪服判,还主动申请撤回上诉,希望早日服刑改造。

  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案件重大、敏感,涉多名被告人,如何游刃有余地驾驭庭审,曹阳认为,庭前会议就是“排雷”的好时机。每次开庭之前,她都会充分利用召开庭前会议的机会,将控辩双方代表召集到一起,认真听取他们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看法。遇到有分歧的时候,她会耐心解释自己的观点,决不以威压人。

  张清明今年76岁,是一名执业超过40年的刑辩律师。“曹法官特别尊重律师。”张清明认为,充分听取律师意见、耐心解释裁判依据是曹阳最大的特点。

  2021年7月,曹阳审理了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的二审案件,被告辩护人正是张清明。

  被告人周某某是一名出纳,发现公司财务系统存在漏洞,便利用漏洞,将其负责管理的4个公司账户钱款,私自转出占为己有。2020年5月,周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所占有钱款全部返还。2021年3月22日,新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作为周某某的辩护人,张清明认为周某某具有自首、全部退赃、初犯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且其本人患有多种疾病,请求二审法院免予处罚或改判缓刑。

  考虑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修改,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本案在一审判决前新法已经开始实施,且新法的主刑低于旧法,曹阳认为本案应适用新法。最终,二审将刑期由三年改判为八个月。宣判后,曹阳专门给张清明去电,解释了判决的依据和理由。

  “曹庭长总是能指出问题的关键所在,但是她从来不干预下级法院的具体意见。”一位一审法官告诉记者,他认为曹阳最大的特点是与下级法院保持着恰当的距离感:“指导不越位、监督不缺位、帮助全方位。”

  抚顺中院刑一庭副庭长车亮曾是曹阳的“老搭档”,他认为,曹阳办理案件总能展现出强烈的家国情怀。“曹阳在办理贪腐案件时,特别注重追赃挽损。”车亮告诉记者,一般刑事法官的主要精力用于定罪量刑。关于罚金是否能够执行到位和赃款是否能追回,这是刑事和执行工作面临的共同难题。曹阳总能认真细致地做好甄别、查证、追缴和判罚工作,为后续执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尽可能快、尽可能多地把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拿回来。

  2021年以来,辽宁法院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特别强调要保护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

  在一起涉企案件中,被告人邢某某从吉林来到抚顺投资种植人参,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因不服罚金刑上诉。该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现行法律法规只规定犯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应当并处罚金,但并没有就罚金数额作出规定。

  罚当其罪,是严格公正司法的题中之义,更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对于本案来说,罚金是轻还是重,必须要找到判断标准。为了使判决更具说服力,曹阳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她调取了抚顺地区近三年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所有一审判决,同时参考了全国不同地区的同类判例。据此,曹阳在二审判决中降低了罚金数额。

  “该案的二审判决具有很强的地区指导性,进一步推动了抚顺地区环资审判裁判尺度的统一。在一定程度上,也推进了辽宁全省环资审判专业化发展,为辽宁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了一抹亮色。”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庭长姜鹏飞说。

  从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到扫黑除恶常态化,曹阳多次承担抚顺法院系统涉黑涉恶专项活动总体协调工作。她对下指导“一把抓”,对外沟通“抓一把”,深受下级法院钦佩,赢得了政法同行的好评。

  曹阳还将本人的电话设为公开举报电话,接收涉黑涉恶线索,全天候接收各类信息,及时掌握情况。她还建立并督导落实全市两级法院联络员日报告制度,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台账,挂图作战,对账销号。为保证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准确,曹阳多次协调当地政法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两级法院,共同解读法律政策和解决程序问题。

  “类案指导到位、事务督检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全面掌握法律政策、全面把握事实证据、全面评价地位作用。”通过丰富的实践,曹阳总结出“三个到位”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方法,在抚顺全市范围内推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抚顺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韩耀臣介绍,近年来,抚顺全市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没有被发回重审或者提起审判监督的。

  汤汤浑河水映照着抚顺的万家灯火,曹阳及曹阳的同事们一起守护着雷锋之城。

  通过审判和调解传递正能量

  “我有个幸福的家庭,但我能陪伴家人的时间有限。”今年40岁的曹阳,像很多人一样,在家庭和工作之间,往往选择后者。

  曹阳坦言,她不知道小儿子幼儿园大门朝哪儿开,大女儿学校搞亲子运动会,她也是请同事代替参加。

  2022年底,正是最繁忙的“结案季”,而此时曹阳的父亲却在生死边缘徘徊。她把重症监护室的走廊当成办公室,席地而坐,一边照顾父亲,一边撰写判决书。当得知女儿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又提拔为副庭长,弥留之际的父亲,使尽全身力气为女儿竖起大拇指,用极微弱的声音说:“好!好!好!”他让女儿把获奖证书和任命书带来,要亲眼看一看。整理父亲的遗物时,曹阳发现一个文件袋,装着她从小到大获得所有证书的复印件。

  作为曹阳的直接领导,刑庭庭长汪爱军从未听到过曹阳抱怨:“曹阳常说,既然不能常常陪伴家人,就要用工作业绩回报家人,不能让家人白白付出。对孩子,示范胜于陪伴,要让他们有个可以引以为傲的妈妈。”

  曹阳告诉记者,法官这个职业之所以崇高,不是因为牺牲了很多个人生活,而是守住了公平正义这道防线。同时,还要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最大限度传递正能量,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有一起故意伤害致一死一伤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曾因为同一矛盾发生过两次殴斗,并都被判处缓刑。罚是罚了,但纠纷仍在,以至于双方矛盾持续激化最终产生了难以挽回的后果。

  这起案件让曹阳感触很深,她反复想,如果她是当年“旧案”的主审法官,是否还可以在判决之外,多做些什么?能不能通过庭审、判决阻止今天的悲剧?

  “做刑事法官查案要准,结案更要稳,哪怕多做一点,再多说一点,也要确保把事实查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把问题解决好,判决不是最终目的,一定要案结事了。”自那以后,曹阳的庭审更加注重“当庭教育”,让被告人真心悔罪,让旁听者感同身受。她努力把一个个庭审打造成一堂堂法治公开课。

  刑事案件往往附带民事纠纷,而且利益冲突非常激烈,光靠一纸判决书很难做到案结事了。怎么办?曹阳选择从调解下手。

  “依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找准当事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就有可能调解成功。”曹阳告诉记者,“看、听、放、讲”是她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的小窍门。

  曹阳通过观察言谈举止,“一看”“二听”,基本上就能判断被告人及家属对经济赔偿的态度和能力,从而为调解定下大体方向。

  在很多案件中,为了能得到更多的赔偿,原告往往不愿意直接说出所期望的赔偿数额。曹阳也不会直接问,而是边聊边听,只要听懂原告的“言外之意”,就能摸清原告的“心理价位”。

  在曹阳看来,调解最难的是第三步“放”,最关键的也是“放”。有的刑事法官为了规避人身风险,不愿意和当事人接触过多。但是曹阳总能放下法官身份,放下心理包袱,敞开心扉和当事人及家属坦诚相对,用真心换真心。

  在“看”“听”“放”的基础上,第四步的“讲”便功到自然成。面对当事人,曹阳把法律事理情理讲得明明白白,为当事人打开心结,帮助他们以平稳的心态回归到正常社会生活。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经过曹阳几番疏导,被告人终于幡然醒悟:“曹法官说得对!是男人要有担当,不能用孩子的思维在成年人的世界行走,我是一时冲动,愿意认罪服判。”

  法律的权威,不仅来自法条的刚性,还来自法官的柔善。

  “当事人是到法院打官司,不是和法院打官司,更不是和法官打官司。”曹阳说,现在很多案件办到最后,当事人的冤屈变成了对法院、法官的冤气,遇到这种情况,就要把情、理、法讲明白,把正能量传递出去。

  无论当事人是什么身份,曹阳都能奉上一颗同理心,因为她始终相信,刑事审判也可以充满人性和温情。

  在审理一起案件时,她通过审理案件材料详细研讨案情,发现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的量刑存在一定的瑕疵,需要重新调查,审慎下判。经与合议庭成员多次商讨,向被告人原单位详细了解现实表现,与其家人沟通社会帮教条件等,最终决定对被告人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接到黄某的感谢电话时,曹阳说:“法院是说理的地儿,我做这份工作必须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希望你以后走好每一步路。”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