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饶河:以环境司法之力守护乌苏之美
2023-12-27 14:27: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乔冠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近年来,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法院坚持以能动司法自觉担负守护绿水青山的职责使命,为打造绿色饶河、生态饶河和美丽饶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阵地+保护”助力生态建设

  饶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的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积极担当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司法工作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优势,在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设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保护县域生态环境。1.jpg

  饶河县人民法院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的理念,贴近本地自然保护区实际司法需求,以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为动力,依靠县委、县政府推动生态环境资源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生态恢复、公众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等一体化的法律服务职能,着力打造贴近群众、保护环境、服务发展的生态文明司法阵地。自挂牌以来,饶河县法院未发生涉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

  “普法+宣传”加强环境治理2.jpg

  饶河县人民法院努力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做到全覆盖,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围绕生态环境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等内容现场普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提升县域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带动群众自觉做守护绿水青山的参与者和捍卫者,组织干警志愿参与县域人居环境整治,通过“面对面讲法”“摆摊”送法、普法课堂、公众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强化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活动44次,努力实现县域人群全覆盖。

  “司法+修复”推动持续发展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能动司法,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辖区环境资源案件发生,饶河县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对多年来发生的环境破坏刑事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研判案件特点及被告人比较集中的地域,在2023年9月、11月,分别有针对性地向被告人集中地所在的两个县综治部门,发出具有可行性和指导性的司法建议,建议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普法宣传,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助力饶河生态环境保护。3.jpg

  今年,饶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对2022年审理的被告人赵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实地回访验收。经各方联合验收,赵某某栽种的多棵乔木无病虫害发生,无人畜破坏情况,长势良好,全部存活。饶河县人民法院督促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切实履行了补植复绿、巡山管护、增殖放流等措施,实现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保护效果有机统一,真正做到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