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民商案件服判息诉率
2024-01-16 09:28: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燕波
 

  提升民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要做实查明案件事实工作,要做实类案检索工作,要做实院庭长监督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施行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强调从提升司法质量、效果角度做深做实法院审判工作,尤为重视直观反映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满意度的案件服判息诉率指标考核。提升民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应做实以下工作。

  一要做实查明案件事实工作。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提和基础,是当事人信服裁判的根本保障。查明案件事实须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要合理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一则,法官须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具体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性质和诉辩进程确定举证责任的负担,同时,在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要强化证据认证的裁判说理,摒弃模糊不清的评析。二则,法官须根据个案审理的需要灵活行使举证释明权,对当事人负有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和法律后果进行必要的释明,以使当事人进行全面举证,防止当事人因对举证责任认识不清而未充分举证,不必要的启动上诉、申诉程序加以补救。其次,要合理运用依职权调查取证。基于当事人在诉讼知识、诉讼能力上存有差异,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了法院依职权调查以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能得到全面维护。为此,法官要避免“坐堂办案”,不仅要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加强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等,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方式,全面掌握当地的风土人情、社情民意、交易惯例,确保司法裁判建立在案件事实基础上的同时,还能与人民群众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二要做实类案检索工作。加强类案检索,能够有效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首先,要形成类案检索共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地法院相继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下一步需要在审判管理上加强落实相关规定,力促法院内部在形成类案检索共识的同时,带动律师、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类案检索。其次,要培养类案检索能力。类案检索是由法官检索类案后,通过对比类案与待决案件间的相似性,确定是否参照该类案解决待决案件,这与传统法官适用演绎推理的逻辑进行裁判的思维模式不一致,需通过专业技能培训、经验交流、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技能指导等方式提升法官类案检索能力。再次,要加强对法官助理、初任法官等群体的专业化培训投入,确保通过类案检索弥补审判经验缺失导致的法律理解偏差。另外,要保障购买相关书籍、建设图书场馆等的投入,提升法院整体业务学习氛围。

  三要做实院庭长监督工作。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做到放权不放任。充分发挥院庭长在政策把握、业务指导、司法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帮助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发现案件潜在问题、提升审判能力、把握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推动司法审判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作者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