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法院多管齐下治拖案
四项措施 重在督办
2002-06-20 09:36:17
   法院网消息(杨 军 正 文) 近日,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公布了一组令人欣喜的数字:今年1至5月全院所审结的591件案件无一超审限。这是该院努力实践“三个代表”,以转变审判作风为契机,采取得力措施治“拖案”后带来的成果。

  为使案件不超审限,该院从以下四个方面猛治“拖案”:一是采取审限跟踪制度,由立案庭对所有案件跟踪监督,对临近审限案件发出案件催办函;二是限期督办,案件一超审限,立案庭即将该案上报院纪检部门,由纪检部门对该案发出督办函,限期办结,并报结果;三是大胆曝光,督办函发出后仍未按期审结的,将在院宣传橱窗设立的“案件超审限曝光栏”里予以曝光,将超审限案件的案由、原被告姓名、案情及主审或合议庭法官及超审限的原因一一写明,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接受群众监督,由院纪检部门向超审限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该案承办人有无因法官违法违纪造成案件超审限,若有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上述措施,环环紧扣,从而杜绝超审限现象。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