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机制”构建现代化法院
2004-02-13 14:45:27
济南中院马永胜院长与各区县法院院长签订2004年“六五”目标责任状。
     中国法院网讯 (祁云奎)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机制建设三大重点,把落实“公正、为民、廉明、高效”八字要求作为2004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创建以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内容的“六无法院”。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济南中院在2004年将着力构建“十大机制”:一是以公正司法为生命线,构建以开庭率、调解率、结案率、执结率、裁判文书合格率、审限合法率、服判率、上诉率、申诉抗诉率、二审改判发回率等“十率”为标准的审判质量评估机制;二是以实现审判提速为目标,构建快立、快调、快结、快执的审判效率考核机制;三是以裁判结果最终兑现为落脚点,构建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四是以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和亲民、便民、利民为着力点,构建贴近大局、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五是以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及时反馈社会意见为重点,构建全市法院分级负责、归口处理、整体联动的群众诉求处理机制;六是以加强调查研究为切入点,构建审判工作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创新机制;七是以实行全员实绩建档考核为依托,构建落实奖优罚劣、推动争先创优、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八是以促使干警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为目的,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保障机制;九是以对内搞好服务、对外争取支持为要求,构建协调得力、服务高效、保障到位的后勤服务保障机制;十是以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为支撑点,构建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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