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为民工挥毫 感谢法官为民情
2004-05-18 09:24:50
63位民工用书法作品表达了对法官的感谢之情.
     中国法院网 (李冰)  5月12日,覃某将由著名书法家书写“执法为民”的条幅,送到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民二庭。他代表63位湖南民工由衷感谢法官为他们追回了欠薪。

  2001年4月,徐某承包河南新郑市北大附中一宿舍大楼建筑工地,承包过程中聘请赵某为其管理事务。5月徐某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该工程发包给以覃某为首的63位湖南民工施工。赵某草拟了合同书,该合同书发包方为杞县建筑安装总公司项目部,但未加盖合同印章,也未有负责人签名,承包方为覃某。覃某按照该合同约定内容开始施工。施工期间,覃某与徐某因工人生活费问题产生矛盾,他带领工人撤出工地,撤出前已完成部分工程量。施工过程中,徐某已付给覃某等部分工资款。覃某多次催要工程款22000元未果,将徐某、赵某及杞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杞县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了被告徐某给付原告工资款15421元,被告赵某、杞县建筑公司不承担责任的判决。执行法官根据申请在最短时间内为覃某等63位民工执回欠款。为了表达对法院的感激之情,覃某等费尽周折找到著名书法家陈天然先生书要求能够书写一幅作品,以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和执法为民。了解情况后,陈天然先生也深受感动,当场挥笔写下“执法为民”四个大字。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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