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法院“四不为”赢得民心
2004-08-06 10:42:12
     中国法院网讯 (韩振江)  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大力倡导“四不为”,推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深入开展,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这“四不为”是指,伤害群众感情的事不为;违规违纪的事不为;有违司法礼仪的事不为;影响法官、法院公众形象的事不为。
责任编辑:刘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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