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花季更美丽
——河南省泌阳县法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中心纪实
2004-11-29 11:15: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成星广
  人们通常把未成年人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为了让花季少年茁壮成长,让花儿绽放得更美丽、更灿烂,作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十年如一日,认真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积极探索“帮教、挽救、预防”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各种形式法制教育,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初,泌阳县人民法院对2000年以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不完全统计和分析后发现:98%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因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观看和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及读物等不良行为引发的。可以说不良行为恶性发展直接引发了犯罪。为此,泌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关爱未成年人为本,根据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受外界影响大、可塑性强的特点,立足于保护,从小事抓起,成立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中心。这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例。该院同时聘请教育、心理专家等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特邀辅导员,分别情况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进行矫治。

  被誉为“法苑园丁”、“护花使者”的审判法官们抓住学生不良行为发生的瞬间,让学生在领悟的轻松气氛中矫正偏失而稚嫩的脚步。今年以来,法院针开展不良行为矫治法制课7次,对个别具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对性地矫治193例,受教育和矫治的中学生近2万人次。地处县城中心的县第一高级中学、二高及职教中心有学生7000余名,在法官们辛勤工作下,一年多来,学生们自觉地远离不良行为习惯,没有一例因为思想品德和不良行为而开除或劝退学生。一个曾经迷恋网吧的学生张某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动情地说:法官们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用简捷、感人的话语和事例,去触动受教育者内心深处的情感,打开青少年锈蚀的心灵之门,使之产生共鸣和增强改邪归正的决心。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治,很好地预防、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今年度,该院仅受理1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翠平深有感触地说,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不只是法院的事,家庭、学校、社会各个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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