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顺利档案目标管理一级复查
2004-12-02 10:34:33
     中国法院网讯 (任钧 向国慧)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顺利通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丰台区档案局联合进行的档案目标管理一级复查。

  在基础业务方面,丰台区人民院投资9万多元,为档案科装备了档案二库,装备了密级架12列,并配备了加湿器、防磁柜等设备,库房坚持温湿度记录并有严格的控制措施。

  在信息的开发利用方面,该院按照市高院及区档案局的要求,将文书档案的目录、诉讼档案的正卷向社会公开、公布。同时,该院利用档案信息,编制了《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干部情况任免汇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花名册》、《档案利用效果实例汇编》等编研材料。

  为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该院对本机关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的保密、借阅、保管、鉴定、销毁制度,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科室立卷制度,并将所有制度纳入了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考核。

  该院的档案目标管理在晋升市一级后,在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档案工作在基础业务、制度建设和信息开发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但也暴露出档案库房紧张等不足。目前,该院领导已将这一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初步形成解决方案,并将于明年与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同步进行。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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