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法院履行释明义务让农民明白维权
2005-01-11 10:05:03
     中国法院网讯 (张烈忠 曾平)  针对大多数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的情况,近日,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在涉及农民工维权的案件中切实履行相关释明义务,让农民工在诉讼时少走弯路,以最少的诉讼成本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

  该院要求处于立案、审理、执行阶段的工作人员,结合各阶段的特点,在不违背中立原则的前提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维权的农民工讲解其依法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在立案庭,设立诉讼引导员,对农民工书写诉状进行指导,对书写诉状存在困难的,由工作人员当场制作口头起诉笔录;对农民工存在经济困难的,告知其有权申请法院进行司法救助,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让农民工能打得起官司;向农民工明确其在诉讼时应承担的具体举证义务,讲明向法院提交劳务合同、欠工资凭证等证据的重要性,让有理有据的农民工打得赢官司;告知农民有权申请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对拖欠人的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在执行时,告知农民工有义务配合法院执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行踪、财产等执行线索,对拖欠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付款义务的,告知农民工有权要求拖欠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通过向诉讼的农民工履行释明义务,该院为农民工开辟了一条诉讼维权的“明白”道,受到了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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