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铁”管队伍 构建“四不为”
石门法院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05-01-27 16:19: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许怀高 郭祚辉
  为使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形成长效机制,构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和“不必为”的氛围,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以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心肠强化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实效。

           制度执行 “铁手腕”,不留死角

  该院出台了《廉政建设三十项规定》,将廉政触角延伸到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着重管好大家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该院突出重点难点,强化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以好的作风、好的形象影响大家,同时,抓住敏感问题,重点管好车子、机子、盘子、票子,严格依法收费,严控经费支出,确保有限经费用在刀刃上。2004年,该院严格执行来人来客一律在院食堂开餐制度后,仅招待费一项就节省10万余元。

           督促检查“铁面孔”,不走过场

  该院建立了廉政建设档案,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并将每个同志的照片、职责和廉政建设承诺公布上栏,向社会进行公开展示,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不定期走访公正司法形象监督员、召开家属会,全天候、全方位对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廉政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督。法院将廉政建设融入到法官“创星”、涉诉信访和案件质量等工作中,各庭室局队每月进行自查自评,纪检、监察部门季度进行初查讲评、年度进行普查总评,个案随时进行督办督查,并以季报形式通报到案到庭到人。

           责任追究 “铁心肠”,不讲情面

  对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摘除办案人员的廉政星,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取消季度绩效工资,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以后不得提拔重用,并追究其带创人的连带责任。2003年,该院接到当事人投诉,举报一法官接受案件代理人吃请,纪检组迅速调查,情况基本属实,该院立即做出处理决定:自付吃请费120元。

  由于廉政制度落到实处,责任追究到位,该院的廉政氛围十分浓厚,2004年,没有收到一份关于法官和工作人员廉政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其他涉诉信访较去年相比下降38.5%。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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