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砸伤女童 精神赔偿获得支持
2008-10-31 16:45: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顾建国
  10月30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悦宾工艺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等446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今年2月11日,小铃铃(化名)一家到豫园游玩,坐在爸爸肩头上的5岁的小铃铃乐不可支。在路过旧校场路悦宾公司处时,突然一块高空坠落的建筑石料砸中小铃铃头部,顿时血流满面。医生为小铃铃头部做了缝针术,所幸的是小铃铃脑部经检查未有明显损伤。事后了解到,坠落的石料属悦宾公司建筑物外墙二楼阳台下端的饰面青砖。小铃铃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将上海悦宾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计4481.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根据原告方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小铃铃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小铃铃被高空坠物砸伤头部,经治疗目前遗留左侧颞顶部瘢痕长1.3厘米。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铃铃的突然受伤,极有可能给其幼小的心灵带来阴影或障碍,至少短时间内无法完全消除,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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