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法院推行“夜间法庭”服务群众
2010-04-06 10:17: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商洛商州频道 | 作者:韩学纠
  近来,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黑龙口人民法庭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使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为落实司法为民,黑龙口法庭针对部分当事人白天工作繁忙,正常工作时间参加诉讼不便的实际情况,从农村家庭、社会和谐角度来考虑,加大调解力度,开展了夜间办案工作机制,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4月5日晚上,商州区人民法院黑龙口法庭法官挑灯“夜战”,通过“夜间开庭”的方式,顺利开庭调解办理了两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和当地老百姓的称赞。原来,法庭在受理王某诉曹某、张某等委托代管纠纷以及财产纠纷案件后,鉴于两案被告均在西安,且都无法联系上被告本人。不久前法庭得知被告地址和联系方式,专程派人去西安向被告发送开庭传票和了解情况时,被告申请法庭能在清明节前后傍晚开庭,因其白天繁忙没有充足时间应诉,加上原告委托代理人也一直希望法庭能尽快解决纠纷。而且其中一被告常年住西安打工,白天工作繁忙,加上平时很少回老家,这次想乘清明回老家祭祖之际,到法庭应诉。法庭在了解到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后,当即就联系原被告双方和委托代理人,就开庭时间征得了双方的同意,决定在4月1日晚上召集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本来通知双方的当事人开庭是在晚饭后,由于当天晚上一被告路途遥远等客观原因没能按时到庭,后等人员全部到庭法庭决定开庭调解时都21点左右了,加上两案合并进行调解,经过历时三个多小时的辛苦工作,案件调解结束都快晚上24点了。

  黑龙口法庭下辖5个乡镇,加上靠近西安,有许多被告不在当地。加上本地许多当事人白天要忙着干农活、做生意,或者进城务工,有了纠纷不是白天没时间,就是要从外地匆忙赶回来。为了方便群众诉讼,不因参加调解或开庭而误了农事或者耽误工作,法庭在实践能动司法的过程中推出了“夜间调解”和“夜间开庭”,即当事人在立案时或诉讼过程中,出现确实无法在法庭正常上班时间参加诉讼活动的情况,可以提出夜间法庭申请。法院审查后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并且依托已在每个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驻村调解室,定期对辖区巡回办案,及时处理夜间诉讼案件。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