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狠抓“四个法庭”建设 调撤率达75.5%
2010-05-04 08:37: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向亮
  “你们饿着肚子,点着蜡烛调解我们的案子,菩萨会保佑你们……”“虽然我要赔一万多块钱,但是你们是好法官,我心服口服……”在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的夜间法庭里,原本情绪十分对立、决意要将官司打到底的两位老人在烛光的映照下握手言和了,言语之中全是对法官们的感激之情。

  52岁的张婆婆与62岁的管大爷是邻居,两位老人的儿女都在外务工。去年9月16日,张家的牛吃了管家承包地里的青苗,双方发生口角、抓打。管大爷用弯刀将张婆婆的头部、腿部等多处致伤。张婆婆住院治疗后要求管大爷赔偿经济损失近3万元。管大爷认为自己并无过错,身上也有伤,进而拒赔。两位老人的儿女因此也产生了矛盾,均表示要从外地回来“讨个说法”。老人之间的纠纷逐渐演变成了两个家庭之间的对抗,矛盾明显有扩大升级的趋势。近日,在开庭审理之前,蒲法官们得知当天是一个逢场天,两位老人都在法庭所在的场镇赶集,于是找到两位老人组织调解。通过耐心细致地给两位老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析利弊。六个多小时过去了,就在夜幕快要降临的时候,两位老人对立的情绪终于有所缓解,苦口婆心的调解赢得了一个难得的调解时机。就在这个时候,位于乡间小镇上的法庭停电了。为抓住难得的调解的机会,蒲法官点起蜡烛继续调解。争执中的两位老人被蒲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所打动,在蒲法官的耐心劝解和巧妙促成之下,最终达成了由管大爷赔偿张婆婆各项经济损失12000元的调解协议。

  “法官们经常在中午、晚上和周末加班调解案子,有时候我将饭菜热了几次了,他们都没有时间来吃,法官们总是想将案子调解下去,将矛盾化解掉,我虽然麻烦点,但我支持他们。”经常反复热饭菜的法庭炊事员王大姐说。 “那些情绪对立、积怨深重的矛盾纠纷是乡土社会最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将其有效化解是法官应尽的职责。在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周末法庭和巡回法庭里,调解案件的可能性往往比平常要更大一些。我们自己辛苦点没有关系,能案结事了就好!”年轻的小蒲道出了他的调解“经验”。

  今年以来,云阳法院狠抓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周末法庭和巡回法庭四个法庭建设,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巡回法庭制度化。将巡回审判作为硬性考核指标纳入年初制定的《部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中,规定办理民商事案件的业务庭全年巡回审判案件的数量不得低于各庭全年受理案件的30%,每低1%减年度考核得分0.1分。1至4月,全院巡回审案211次,通过巡回审理调解案件183件;二是午间法庭常态化。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对上午尚未调解完的案件继续进行调解,力争“热炒热卖”抓住有利的调解时机,及时将案件调结;三是周末法庭便民化。要求全院干警每周星期六全天加班,审理当事人因工作、出差、住院等原因不便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间出庭的案件,组织有一定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和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庭前、庭中或庭后调解。1至4月,全院周末法庭开庭26次,调解案件18件。四是夜间法庭经常化。要求全院干警每周星期二、星期四晚上加班,对当事人因白天工作繁忙不能充足保证参与调解时间的案件、当事人请求或希望法官晚上上门调解的案件进行调解。1至4月,全院夜间法庭调解案件11次,成功调解案件9件。截止2010年4月19日,全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5.52%。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