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两岸司法合作提供更广阔的视角
——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二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新闻发言人何鸣
2010-08-11 09:45: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年乐 何晓慧
  记者:据悉首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于去年7月9日至10日在福州举行。请您介绍一下举办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的背景?

  何鸣:福建省与台湾一水之隔。闽台两地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特殊“五缘”优势,使得福建在促进两岸交流交往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去年5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赋予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行先试的政策。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大战略部署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在海峡两岸开展司法互助、两岸法官交流学习等活动,积极推进两岸司法交流与合作,支持福建法院在对台司法交流合作方面先行先试。

  在福建省举办的首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可以说是全省在加强两岸司法实务交流合作领域的一次先行先试。就在会议筹备期间,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这为第一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的举办,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和氛围,我们也更加明确要以刑事司法实务作为主要研讨主题,呼应和落实两岸“两会”签署的协议,进一步为两岸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今年6月,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标志着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在经济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在这样的背景下,第二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将“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中的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确定为会议主题,对两岸经济文化交往权益保障、两岸司法实务新问题、两岸司法互助合作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记者:随着闽台两地交流合作的日趋紧密,涉台案件将日渐增多。请您介绍福建法院涉台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

  何鸣:基于闽台之间独有的“五缘”优势,两地经贸往来密切,福建法院受理的涉台案件数量一直是最多的。去年,全省法院审结的涉台案件1874件,占全国法院审结涉台案件3953件的47%。

  近年来,福建在涉台审判方面创新了许多工作机制、积累了大量的审判经验,并多次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今年福建高院在汇总、梳理各地做法的基础上,相继推出了选聘20多位台胞和专业人士担任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开展“百名法官进台企”的司法大走访活动、印制发放涉台民商事诉讼指南、推行涉台案件回访制度等八项具体举措,受到台商台企的好评。

  记者:您认为本届研讨会和首届研讨会相比有什么不同?最大亮点是什么?

  何鸣:总的说,我们这届研讨会与首届研讨会相比,规模更大、议题更广。大会共收到来自海峡两岸学术界和司法界人士提交的论文199篇。在这些论文中,有关于两岸民事权益保障、投资权益保障、旅游权益保障、海峡西岸涉台立法的文章,也有关于两岸婚姻家庭、海事海商、劳动争议和知识产权等制度比较的作品,还有关于两岸互涉犯罪、刑事司法互助、民事司法互助的论文,涵盖了两岸经贸往来的方方面面。与会代表们通过研讨,把视角对准两岸投资权益和旅游权益的保障上,探讨投资纠纷的困境与出路、隐名投资的防范应对、往来旅游的权益保障等等,畅谈改进完善或者化解纠纷的思路,大大丰富了对这一领域法律问题的见识见解,为我们规范运作和加强协作提供了广阔的视角和有力的依据。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我们相信在海峡两岸大交流、大融合、大发展的背景下,借助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这一平台,两岸法界人士一定能携起手来,为两岸人民共谋福祉、共创双赢。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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