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爆破漫天飞石 酿就命案领刑赔偿
2010-09-06 10:18: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 | 作者:褚宏泉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采石场无证爆破致人死亡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以犯危险物品肇事罪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林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李林在怀远县唐集镇采石场无爆破证违规实施爆破采石,爆破炸飞的石块击中200多米远的另一采石场工人张利丰头部,致张利丰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林违反爆炸物品管理法规,无证使用爆炸物品,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因被告人李林认罪态度较好,且民事赔偿已和死者亲属达成调解协议,由采石场赔偿了死者亲属经济损失60000元,被告人李林赔偿了死者亲属经济损失5000元,其行为得到了死者亲属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