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公告
2010-11-24 09:0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大连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选调8名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转任。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具有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本科阶段必须是全日制法学专业、学士学位。
    三、程序和方法:
    (一)从大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dda.gov.cn)上下载《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登记表》,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三份)。
    (二)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人事档案中的《公务员登记表》。具有法律职务的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须提交相关证件。
    (三)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2月15日。
    (四)对报名者进行统一体检和面试。
    (五)组织考核,办理审核和调转手续。
    联 系 人:安娜 许山 由好 
    电   话:0411-87936000,0411-87936123,0411-87936163,      
    传   真:0411-87936097   E-mail:xushan9981@163.com
    通信地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166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收)。邮政编码:116600
     

    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0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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