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切实做好新旧刑事诉讼法衔接工作
2012-04-14 14:51: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郭 蓉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国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为切实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做好新旧法实施的衔接、过渡工作,该院刑二庭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具体方案。制订学习计划,准确把握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深刻理解此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修法取向,明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制定刑事二审案件排期开庭时间安排表并送至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协调各方充分彰显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程序公正的立法精神。严格限制发回重审,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二次发回重审,以体现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该院要求围绕审判工作如何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加强与基层法院、检察机关的配合,就案卷移送、律师介入、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有效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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