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访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
2017-03-15 08:46: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苏 昊
  亮 点

  2016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带领全区法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实履职,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年中,始终把严打“三股势力”作为刑事审判的重中之重,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坚决遏制“三股势力”,有力地维护了新疆社会大局稳定。全区法院办结案件中,民商事案件同比上升16.6%,行政案件同比上升29.4%,而刑事案件同比下降了16.3%;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取得成效,为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点 评

  去年以来,新疆高院深入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加强对全区法院的刑事审判指导,统一法律适用,力求严打稳、准、狠。坚持用公开宣判和典型案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案讲法,据案阐释政策和法律。组成宣讲团,赴南疆地(州)基层,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大力开展 “去极端化”法治宣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新疆高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在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全区法院工作赢得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奋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是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的殷切追求与期盼。全区法院各族干警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富民固边的治疆方略,用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审判实践。把总目标作为审判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坚持围绕总目标来开展、来推进人民法院工作。

  新的一年,全区法院要坚定决心,一如既往,勇于担当,将反恐维稳当作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捍卫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自治区党委的精心部署下,坚决打击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力维护新疆社会安定。继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量刑规范化,确保严打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继续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法治宣讲,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大力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积极参加自治区党委部署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同心同德,筑起反恐维稳的铜墙铁壁,奋力开创新疆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