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让民企焕发春天的生机
2019-10-30 11:06: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 璠 孙彩萍 常文金
 

  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具有重要意义。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江苏省镇江市两级法院精准发力,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融入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环节,着力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司法,让企业放下顾虑、鼓足干劲,放心大胆地投入创新创业中。

  审慎立案濒危企业峰回路转

  “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营造有利于破产挽救的司法环境。通过对破产企业的甄别处理,对资源较好的企业,尽量采用重整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再生。”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在商事审判研讨会上明确提出。

  准确把握破产申请法定受理条件,依法保障产能化解和推动要素资源尽快释放,镇江中院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镇江市下辖丹阳市辖区内重点企业中冶东方重工因欠付四川昭钢价款116万余元及利息,经法院判决给付,并经强制执行未能执结,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四川昭钢遂申请中冶东方重工破产清算。丹阳市人民法院在审查破产申请时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申请方不服上诉到镇江中院。

  每一次判决都事关企业的生死,关系着企业背后无数个家庭的幸福。镇江中院民二庭庭长朱卫芳深知笔下有千钧的含义。她日夜翻阅卷宗、权衡思量,唯有熟读卷宗和实地调研相结合,才能作出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公正判决。

  中冶东方重工是一家生产特种钢的企业,拥有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电炉,相关技术也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当初为了立项也是经历了百般周折。经调查,企业停产的原因是受大环境影响,钢铁价格下降太快,本来是3300元一吨,后来降到1700元一吨,生产越多亏得越多,遂停产歇业。

  “看着挺心疼的,不忍心破也不能破……”承办法官实地走访后感慨道。

  公司负责人朱某坦言,公司经营确实存在困难,但正积极就大部分债务与各债权人进行协商,经营情况正逐步好转,公司也在积极引入合作方进行重组自救,有三家企业正在与该公司商谈合作事宜,故请求驳回四川昭钢提出的破产申请。

  承办人一行还走访了当地党委和政府,官方回应亦不赞成企业破产,目前企业经营正在回暖、拥有较为环保的冶炼技术和不受去产能影响的广阔前景,如果走入破产程序,会造成职工安置难、资产变现难等系列问题。

  合议庭再次决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中冶东方重工奋发图强、锐意进取,2018年税收缴纳8亿余元。

  一段喘息的时间,一次修整的机会,对资源禀赋较好的企业而言何其珍贵!镇江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注重实地调研和放眼长远,对有重生希望和发展前景的企业,从产业结构、资产质量、生产技术、经营能力、市场前景等多方面分析,助力其东山再起、破茧成蝶。

  智慧审理企业重整焕发生机

  在审理破产案件时,镇江法院注重发挥破产重整程序特殊功能,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发展潜能和经营价值的企业,想方设法助其破圈解链、重返市场。

  有“镇江外滩第一楼”美誉的江河汇房地产项目,由于一次性投资额度过大,拖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资金链中断,该项目被迫停工。为尽快清偿到期债务、改善城市形象、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开发商汇丰公司向镇江中院申请破产重整。

  2017年10月16日,镇江中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确定了债权总额为24.8亿元后,重点开展了招募投资人的工作。但投资人考虑到投资风险较大,股权转让模式受阻;收购价格低于16亿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不足20%,导致收购资产模式功亏一篑。

  滚石上山,爬坡过坎。镇江中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通过引入融资的方式实现续建重整。确定续建方案后,镇江中院发布江河汇项目招募公告,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聘重整方案的融资方、代建方和销售方。后由镇江市政府、镇江中院、债权人代表、外聘专家、管理人共同对9家投标人进行公开评议。经多轮磋商与艰苦谈判,最终确定由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融资近3亿元。

  历经大半年的探索和磨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终于得以召开,讨论重整计划草案,协调各方意见,化解种种分歧。镇江中院最终裁定正式批准江河汇项目重整方案。该案是镇江市首家以续建式重整方式盘活企业的案例。2019年7月13日,该项目开盘盛典如期启幕。开盘仪式之后,商品房成交套数不断刷新。

  谦抑执行明星企业绝处逢生

  “请执行局下大力气做好协调工作,加大矛盾化解力度……”镇江中院副院长章纯钢提出要求,时任镇江市市长也作出批示,要求协调化解。

  所涉案件系中韩两国企业纠纷。2013年底,因扬中市荣德公司未支付切割钢线货款引发纠纷,案件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韩国涉案企业态度强硬,要求法院必须限期执行到位。恰恰此时受国际大环境影响,光伏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寒冬”。

  一边是韩资企业的不依不饶,一边是围堵公司渴望继续生产的千余名企业职工。

  该案分到了刚独立办案不久的法官张镇手上。他陷入了沉思:如何在千头万绪、多方角力中找出合理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呢?

  开弓没有回头箭,再难的骨头也得啃。理清思路后,张镇归纳了两个方案。其一,查封设备,强制拍卖荣德公司财产,仅设备就估价10亿元,完全可以偿还韩资债务。但是一旦启用强制措施,荣德公司受到的打击是致命的,荣德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势必也会纷纷提起债权强制执行诉求,这样一家当地光伏领军企业将瞬间坍塌;其二,放水养鱼,在不良的大环境下给荣德公司一个喘息的机会,建议双方采用其他合作手段,尽量维持经营现状。

  再三考虑,张镇决定采用第二种方案。他一个月60余次的往返奔跑、沟通协商乃至谈判,最终迎来了双方握手言和的结局。

  如今的荣德公司在经历了寒冬之后终于厚积薄发,光荣登上了江苏明星企业榜。

  强制执行固然是一种雷霆万钧的手段,然而,正因其雷霆万钧,法院更需审慎行事,仍需看到企业协调化解、重组再生的可能性,结合实际情况,助力企业浴火重生。

  多方联动“惠企”服务不断升级

  “法院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及时进行了反馈,还邀请代表走进法院参观体验,我们很满意!”在丹徒区人民法院举办的“法院开放日”活动中,作为人大代表的民营企业家们纷纷对该院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举措给出好评。

  近年来,镇江法院深入开展“暖企大走访”活动,由院领导带队深入民营企业,现场了解生产经营现状,广泛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化解遇到的难题。受访企业对法院的暖心司法服务很满意:“法院的专家为我们‘问诊把脉’,有跟踪、有回访,很多由来已久的问题都‘药到病除’,让我们对依法治企信心更足。”

  一纸司法建议如一方良药对症治本。镇江中院民二庭在案件审理中发现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或管理漏洞时,及时提出相关司法建议,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019年4月,镇江中院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部分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中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遂向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规范担保文书签订行为,保护相关当事人的知情权、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监管,扎口管理贷款业务、严格信用卡业务管理,杜绝以手续费等形式变相提前收取利息等建议。两部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并表示立即研究应对策略。

  产权保护是镇江法院为民营企业搭建的又一道有力保障。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中公证证据保全存在的不足,镇江中院与市公证处联合召开研讨会,对行为保全公证需要注意的事项提出建议,以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每年联合市工商局召开商标疑难案例研讨会,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标准统一,共同提高执法水平。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企业名称注册登记存在监管缺失、小微企业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协会等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多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从而净化企业市场环境。

  针对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和“走出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扬中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前瞻性调研,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同时,密切与党委、政府以及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协调配合,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制度,增强工作合力,确保维护民营企业的各项司法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丹阳的眼镜产业形成了集设计、产销等为一体的完整链条,不少眼镜商户曾因故意侵权、未能提供涉诉商品合理来源、未尽应有注意义务等而被法院判令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为此,丹阳法院制发《致我市眼镜销售经营者的公开信》,提示相关商标及专利侵权风险,建议采取合理防范措施,维护企业及行业良好形象。近年来,丹阳眼镜行业商标侵权纠纷逐年下降,商标申请数量逐年提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自规范始,继出台《镇江法院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开展“暖企惠民”大走访活动的十条意见》后,镇江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责任体系工作方案》《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一条条暖企举措意见,一个个惠企规范性文件,无不彰显镇江法院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坚强决心,释放着镇江法院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征途中,为了让民营企业家们少走一点、走稳一点,镇江法院一直努力多走一步、涉深一点,努力以审判特有的方式惠及更多生机勃勃的民营企业。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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