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网贷类执行案量大标的额小 失信人年轻

2019-10-31 14:20:5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史梓敬
 

  “案件被执行人涉及年龄范围相对集中,20-30岁之间较多,且多用于个人消费,职业角色多元,有刚入职大学生,亦有公务员、军人等。”10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通报“网贷类执行案件情况”时指出,执行依据均为仲裁裁决且数量增长明显,量大标的额小、被执行人年龄范围集中呈现年轻化,是网贷平台类执行案件三个明显特点。

  数据显示,2017—2019三年中,1002件仲裁类执行案中,网贷平台类案件占比15.8%。其中,2017年,网贷平台案件占当年仲裁案件4.6%;2018年上升至15.1%;2019年(截至10.21)增至21.7%。

  “由于网贷平台面向全社会,且多为移动端APP操作,因此,其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且借贷数额普遍较小。”以2019年案件为例,在以仲裁为执行依据的447件案件中,网贷平台案件97件,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仅3件,标的额最小的仅1000元。

  被执行人年龄范围相对集中,呈现年轻化趋势是其最明显特点。案件被执行人20-30岁年龄段之间较多,多用于个人消费,并且职业角色多元,有刚入职大学生,亦有公务员、军人等。

  法官分析指出,当前引发网贷平台类案件的成因在于,格式化电子借款合同存在不足,平台借贷存在违规行为,网贷平台自身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其中,借款人诚信缺失,面对执行案件选择逃避是重要原因。在该院执行三庭近三年的159件网贷案件中,近80%的案件被执行人被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被限制高消费或者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部分被执行人不能妥善保管身份信息,甚至主动出借身份信息导致背负债务,从侧面加重这种情况出现。

  最后,法官建议要识清“套路贷”表现形式,如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资金走账流水、单方制造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等,避免入陷阱;当有网贷纠纷时,要保存好相关的书面或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向公安机关或有关司法机关报案;网贷企业要明确争议解决条款,引入风险防控机制,运用技术优势采用人脸识别、大数据信用分析等,减少并杜绝借用、冒用身份信息的情况发生;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进一步加强限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惩戒范围,真正做到让“老赖”寸步难行。完善对失信人员的信用记录的管理工作,增加失信措施的威慑力。

  网贷借款人尤其是青年群体,要培养诚信意识,养成信用消费的良好习惯,借贷之前要充分考量违约成本,重视法律后果,杜绝“白借白花”、“反正失联”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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