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揽工程 强索财物 私分集体财产

河南义马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五名被告人被判刑 首要分子茹某某获刑十六年
2019-11-01 09:43: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秋敏 胡少锋
 

  10月31日,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对茹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

  2007年9月以来,茹某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建筑工程领域,以占用本村土地为名,以协调处理工农关系为筹码,长期、多次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软暴力”强揽工程,强索财物,私分集体财产,为非作恶,形成了以茹某某为首要分子、李某某等4人为其他成员的有一定影响力、组织相对固定、分工相对明确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义马市人民法院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茹某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310万元。其余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各分别判处罚金2万元。

  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等30余人,旁听了宣判。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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