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扬正气 长效常治护平安
——北京市各级法院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2021-01-04 09:25: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魏炜 何朕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各级法院始终保持扫除黑恶的强大攻势,积极谋划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应对新形势、新要求,依法从严审结了陈海涛案、林国彬案、高福新案等一批涉黑恶大要案,弘扬社会正气,守护首都平安。

  提升审判能力:精准打击深挖掘

  精准司法、深挖彻查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重要条件。只有完善涉黑涉恶案件从严惩处机制,提升审判能力,才能有效应对各类新兴的黑恶案件和不断变化的斗争形势。

  北京市各级法院根据《关于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及时全面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专案专办、院庭长办案、“保护伞”异地管辖等机制,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在已发布的10个扫黑除恶案例基础上完善案例遴选机制。用好法律政策的“金钥匙”,练足练好调研水平的“基本功”,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北京市各级法院还在加强“打深打透”机制建设方面持续发力,落实《关于推进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意见》,总结“逐项核对、及时补证、协调会商、严字当头”经验,形成“立审执联动”机制,最大程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线索核查工作衔接的意见》,强化法纪衔接机制,在深挖“保护伞”“关系网”基础上,持续提升“打伞破网”的力度和效果。

  筑牢坚强保障:动静交融促队建

  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重要保障。在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北京市各级法院探索形成了动静交融的组织领导优化机制,变“静态”规范为“动态”运行,不断提升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队伍的战斗能力和战斗热情,筑牢扫黑除恶工作的坚强堡垒。

  以实现扫黑除恶常治长效为契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法院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的意见》,抽调33名业务骨干组建的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有力指导,组建40个扫黑除恶专业化审判团队,形成“一册一库多队”的专业化建设机制,打造了一支扫黑除恶“硬核”队伍。

  为了这支“硬核”队伍持续迸发出活力生机,北京市各级法院多措并举,一方面在人员配备等方面优先考虑扫黑除恶审判团队和扫黑办,另一方面在法官遴选、评优表彰等方面对扫黑除恶一线办案人员政策倾斜。全市法院毫不松懈,全体干警干劲十足,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强化督办指导:点面结合压责任

  下沉督促、案件指导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有效方法。只有用好督办督导这柄“利剑”,定期督导落实,破解难点堵点,实现“全市一盘棋,一级抓一级”,才能更大程度提升涉黑恶案件办理质效。

  北京市各级法院不断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督导“点面结合”机制。一方面,将以“抓中院促基层”为立足点,进一步提升督导广度频次,确保责任压实,不留余地死角。北京高院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总结3轮专项督导经验,进一步优化督导形式,推动问题及时发现、质量持续把关,提升督导实效。另一方面,以“点对点、面对面”为落脚点,进一步优化“业务庭对口指导、扫黑办协同跟进、交叉业务共同会商”机制,对后进法院开展“点穴式”督导,落实分片包点督办,提升精准指导实效。

  充分延伸职能:源头治理固根本

  北京市各级法院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针对黑恶犯罪复杂、顽固、易再生的特点,采取斩草除根、断血断脉的强力举措,在源头上彻底铲除黑恶势力。

  治源头、防风险,构筑涉黑恶线索闭环管理格局。北京市各级法院坚持依靠群众,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接收、核查、处置、跟踪”四步法。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处置办法》,形成“举报+发现”多元线索接收渠道,完善“多职能部门综合性核查、专业庭室针对性核查、扫黑办会商审查、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的线索核查流程,优化“分类处置、多轨流转”线索转递机制,确保对群众关切“不懈怠”,对问题线索“不放过”,对反馈答复“不遗漏”。

  接地气、求融合,完善涉黑涉恶司法建议研发机制。北京高院坚持标本兼治,形成“三维五度”司法建议工作格局,制定《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依托“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跟踪、一案一回函”的“三维一体”运行模式,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深度、广度、效度、厚度、强度,实现矛盾风险的源头化解。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北京市各级法院立足当下、着眼未来,不断优化“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机制,提高涉黑涉恶审执工作水平和源头防范打击力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推进首善之区建设持续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