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火箭”“游艇”体现执行创新
2021-01-24 09:36: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刚
 

  网红主播欠款1300余万元不还成“老赖”,而其名下只有200余万元现金可供还债。法官调查后发现,该主播在互联网平台还有大量网友送的直播“礼物”,法官遂将其“火箭”“游艇”等粉丝礼物和平台币等冻结。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变现,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成功执结一宗涉“网络虚拟财产”的经纪合同纠纷案件。

  法律需要根据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法院判决的执行同样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从过去单纯地将目光关注于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汽车、房子,到后来关注被执行人的手机靓号、游戏装备,再到如今的“火箭”“游艇”等粉丝礼物,法院执行所面临的新情况越来越多,执行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这对法院执行当然是一种考验,但同时也说明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需要更多的智慧。

  “火箭”“游艇”等粉丝礼物成为法院冻结对象,这是法院执行的创新和突破,同时也是对虚拟性财产的法律普及。民法典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法律意义上赋予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财产权利。“火箭”“游艇”等粉丝礼物虽然不具有现实的物化特征,但这些虚拟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实际上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性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虚拟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将其按规定进行冻结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关,判决能否执行到位不但影响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事关司法尊严和法律权威。面对新鲜事物,法院需要在执行中创新思维,避免让那些“老赖”赖账不还。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