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正安:大年三十执行忙
2021-02-18 09:31:07 | 来源:正安县人民法院 | 作者:吴强林
 

2021年2月11日,正值大年三十,家家户户都在准备着年夜饭。下午16点15分,爆竹声不断响起,年味越来越浓。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纪鹏正贴着对联,此时,他的电话突然响起,一看是申请执行人曾某某的电话,原来是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了。纪鹏心想:时隔两年的案子终于有着落了。放下手机,心急如焚的纪鹏也顾不上吃年夜饭,一边联系值班干警组织执行人员火速赶往现场,一边联系辖区派出所安排迅速出警。在安场镇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被带至安场镇派出所。
  “早在2016年,被执行人李某某因承揽工程在申请执行人曾某某处多次购买腻子粉和油漆。由于欠款时间较长,2018年2月申请执行人曾某某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出具欠条一张,约定在2018年7月1日付清货款75300元,到期后曾某某多次催收未果,无奈诉至正安县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判决,由李某某于2019年9月26日前支付曾某某70000元,但到期后被执行人仍不按照生效文书履行义务,曾某某于2019年10月10日向正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1月15日,被执行人履行15000元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在2020年1月22日前支付剩余的55000元。但到期后,被执行人李某某却不知所踪。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正安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立案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通过各种手段未能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纪鹏在车上简单地向执行人员介绍了案情。
  随即,执行人员赶到安场镇派出所,将被执行人李某某带至正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详细地询问了被执行人李某某一年来的经济收入及生活开支情况,发现其具有分期履行的能力。然而,被执行人经正安法院多次电话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不履行义务,且被法院控制后,态度恶劣。执行干警再三告知,如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便借来2000元钱并找人为其担保,承诺之后每月偿还申请执行人曾某某3000元。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案件总算告一段落。
  案件处理完成后,已是晚上9点30分。看着绽放着的烟花和热闹的人们,纪鹏喃喃自语道:“这不就是我们加班加点所期盼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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