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管城区:多措并举促1.08亿余元标的案和解
2021-12-08 11:07:10
 

  中国法院网讯是放水养鱼还是竭泽而渔?事关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如何践行创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近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涉民营企业纠纷标的超亿元的执行案件时,积极践行善意执行的理念,多方组织沟通协调,最终促使案件达成和解,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了被执行人民营企业的燃眉之急。

  管城法院执行的某资产管理公司申请执行某地产公司不良债权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达1.08亿余元,抵押资产为该地产公司的共计7层42套的写字楼。案件因借款纠纷引发,被执行人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受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流动资金出现一些问题,导致借款无法按时归还。资产管理公司遂将该地产公司起诉至法院,虽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但因地产公司未如期履行进入执行环节。

  立案后,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地产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及时查封了抵押房产。因案涉标的巨大,抵押房产部分已经出售,拍卖处置难度增大。为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要求承办法官既要依法加快办案进度,也要坚持贯彻善意执行理念。随着执行措施的推进,执行障碍纷至沓来,申请人、被执行人对房产评估拍卖的起拍价格、评估程序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还有多家写字楼的买主对拍卖房产的程序提出执行异议。

  如何做到既能使申请人的权利尽快得以实现,又能保障被执行人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实现互利共赢?执行干警深入双方企业调查走访、详细了解纠纷形成的原因、企业经营的困境,关联企业的资金状况等与执行有关的信息。掌握第一手情况后,法院干警对达成和解有了信心。一方面,全面调查地产公司的所有纠纷情况和其他法院采取执行拍卖措施的情况,稳步推进抵押房产的起拍议价达成一致意见;另一方面,积极做好执行异议案件的程序性化解。最为关键的是,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多次释法明理,寻求在不拍卖抵押房产的情况下,如何达成和解协议。

  经过多轮磋商,地产公司寻求到关联公司第三方的支持资金达4100万元,资产管理公司也充分理解地产公司的暂时性困难。最终,在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地产公司先行支付案款4100万元,资产管理公司申请部分解除抵押房产3层共计18套,相关执行异议案件也得以解决。

  目前,地产公司已将4100万元打入管城法院账户。下一步执行干警将积极推进和解协议的执行工作。至此,本着善意执行的初衷,在管城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案件的和解不仅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给了被执行人企业生存发展的机会,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了放水养鱼的双赢局面。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