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母山下盛开“法苑之花”
2021-02-28 10:47:20 | 来源:法治日报 | 作者:邢东伟 翟小功
 

  湾岭镇地处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北部,位于海南第二大山黎母山脚下,群山环抱。琼中县人民法院湾岭人民法庭便坐落在此群山之中。

  2020年以来,湾岭人民法庭充分发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前沿作用,依托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法治服务中心,服务保障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精准扶贫,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自贸港背景下中部乡村法治服务新模式,成为盛开在黎母山脚下一朵美丽的“法苑之花”。

  法律服务面对面

  2020年11月13日,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法治服务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引进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南第一民商事涉外法庭及律师事务所进驻办公,并由琼中法院派驻民商事资深法官团队全程指导。

  该中心在县委县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基础上建立,目前已具备纠纷调处、法治宣传、引导市场良性竞争、提供涉外诉讼、仲裁、社会综合治理等职能,及时为园区企业提供“一对一”多元法律服务。

  当年6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到该院调研时指出,琼中法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要继续抓好人民法庭的前沿作用,探索出自贸港背景下中部乡村法治服务新模式。

  如何提质升级湾岭人民法庭法治服务水平?琼中法院院长王之表示,由院长负总责,县法院派出本部6名法官专门负责各自对应辖区法治服务工作,对号入座,深入服务一线;面对园区建设的新形势,由一名院党组成员负总责,精选包括湾岭人民法庭在内10名法官轮流驻点值班,与园区管委会、企业直接对接,面对面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自法治服务中心成立以来,驻点法官对于涉及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合同进行审阅评估并提出法律意见34条,加强对政府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的法律协调咨询,对已落地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法律帮助,精准摸排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中面临的司法难题,切实为海南中部地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诉源治理促平安

  因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建设需要,湾岭镇石头堀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地补偿款高达2000多万元。由于村里意见不一致,补偿款一直未发放。

  “为防范征地补偿款引发矛盾纠纷,我们协同湾岭镇政府、湾岭镇司法所提前介入指导,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湾岭人民法庭庭长刘慧静说,2020年底,通过多次协调,村民对征地补偿款已形成共识。

  据了解,湾岭人民法庭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长期诉调合作关系,形成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机制,不仅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还达到和谐息讼、终止纠纷的实效。

  王之表示,县法院在本部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基础上,在湾岭人民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平台,在辖区农场大队和行政村各设纠纷调解平台,构建纵向调解“四大平台”。湾岭人民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检察室等一起构建横向调解平台。

  目前,湾岭人民法庭辖区拥有人民调解员384名,法院特邀调解员46名。通过辖区负责制和法官轮值制,湾岭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平安稳定基石。

  控辍保学见实效

  湾岭镇水央村位于海南中线高速乌石出口处,毗邻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多家公司都看好这块宝地,前来洽谈合作的不少,但落地项目几乎没有。

  王之带领湾岭人民法庭刘慧静、文志娟两位法官到村里实地调研考察,了解到项目难落实的症结在于没有一个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方案供村委会和投资者进行操作,项目洽谈中碰到困难便找政府,没有领导推动项目就空转。

  琼中县委书记徐斌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县法院特别是湾岭人民法庭结合县委“千企进千村”乡村振兴新战略,帮助村一级集体企业以法治方式来推动乡村振兴,促使项目投资从传统的政府导向转向以合同为导向,在乡村振兴中引入法治力量。

  王之与湾岭人民法庭、县司法局同志一道,多次到水央村委会召开村企座谈会,了解双方合作意愿,最终帮助双方签订《村企合作投资协议》。

  精准扶贫,法治不能缺位。针对辖区内两名贫困户(已脱贫)、8名一般户家庭子女辍学问题,湾岭人民法庭法官深入学生家中,对法定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并联合行政部门多次上门动员学生返校。在多方努力下,辖区内在册的失学、辍学学生均已重返校园。

  近年来,琼中法院等多部门积极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并在海南率先通过法治手段打赢“控辍保学”硬仗,在全社会形成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共识,确保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2020年8月27日,时任省长沈晓明到琼中县调研时,对琼中县“控辍保学”举措及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琼中县法院湾岭人民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刘慧静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