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3个集体1名个人获“五一”表彰
2021-04-28 08:39: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曼
 

  4月2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了《关于表彰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决定》。全国法院系统共有3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五一”表彰。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国法院系统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共有3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五一”表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斋堂人民法庭负责人、副庭长,一级法官谢耀宗。全国工人先锋号获评集体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以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在这一年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披荆斩棘、攻坚克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397个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予1197名职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授予1297个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据悉,今年的评选工作继续坚持面向基层一线,重点向产业工人倾斜,来自基层一线的劳动者占奖章获得者总数的84.5%。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