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两男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医院寻衅滋事被判刑
2021-06-29 09:05: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明强 伍春艳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寻衅滋事案。以被告人韦某、莫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28日晚,被告人韦某、莫某酒后共同来到河池市人民医院探望病人。因无法提供陪护卡或核酸检测证明,被正在值班的安保人员阻拦在外科楼大厅,双方发生争吵。争吵间,韦某突然掏出一把随身携带的菜刀向安保人员挥砍,莫某也上前挥拳殴打安保人员。

  安保人员因躲避及时未被砍伤,并和赶来的同事共同阻止两被告人的行为。韦某见状后逃离现场,莫某则被赶来的公安人员带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某、莫某在疫情防控工作仍需稳控的情况下,公然违反医院相关防控工作规定,扰乱医疗秩序、妨害疫情防控,二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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