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未成年人司法安全感
――山东聊城茌平区法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纪实
2021-08-04 16:28: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董辉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长期以来,山东省聊城市茌平人民法院坚持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以少年法庭为依托,不断强化专业化审判,有效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要求。通过依法公正审判,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司法安全感。

  设立首家独立建制少年法庭

  加强少年审判、呵护祖国未来,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以审判为中心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必然要以少年审判机构专门化、法官职业化、审判专业化为基础。少年审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倒退,这是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赋予少年法庭机制建设的历史使命。基于上述认识,该院于1995年在刑事审判庭内设少年刑事审判庭,2008年11月成立以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根据最高法院与省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3月19日,该院按照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决定通过恢复城镇法庭建制的方式,改造设立聊城市首家独立建制少年法庭。少年法庭挂牌成立,是该院在专业审判团队、专业化法庭建设中的生动实践。少年法庭综合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并选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2名员额法官和3名司法辅助人员,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同时,该院还在区妇联、区关工委、区团委、区教体局等部门,选任人民陪审员,参加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并与家事审判改革共享心理咨询、心理辅导资源,为未成年人提供特色化、人性化服务。

  创新适合未成年人庭审模式

  近年来,特别是改造设立全市首家独立建制少年法庭后,该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打造真正适合未成年人的庭审模式。针对未成年人审判具有符合特定群体特征的不同审判特点,该院在长期的少年审判实践中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制度。一是贯彻特色方针和原则。坚持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近年来,挽救、帮扶了一批问题未成年人,帮助部分违纪违法青少年重返校园,重拾希望和信心。二是形成“前延+后伸”审判模式。在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审理中,形成了寓教于审、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有效保护。

  具体庭审中,该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庭前重“查”,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家庭状况、个人表现、道德品行等,做到在庭前基本掌握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恶性程度、危害大小及归案后的心理态度等,找准教育感化点,研究庭审教育方案;庭审中重“教”,为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克服恐惧心理,突出“寓教于审、审教合一”的理念,在庭审过程中全面实施圆桌审判方式,淡化审判场所的威严气氛,法官的说服教育、检察官的循循善诱、社会调查员的客观评价、法定代理人的真情召唤,及审判庭的特殊布置相互作用,实现了庭审中教育、挽救、感化相统一的目标;庭审后慎“判”,庭审后结合查实的情况,力求选择对被告人改造最为有利的刑种、刑期,真正达到使其改过自新的效果。

  此外,该院在裁判文书方面加强引导作用,采用法官寄语,用未成年人容易理解和接受的语言进行表述,从家庭和社会公德、伦理等方面进行说理,对被告人提出劝勉和鼓励,引发思想和心灵震动,触发被告人反省并努力回归;同时对被告人的监护人提出劝告和希望,让他们承担起改造和教育未成年犯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从而强化改造和矫治的社会效果。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恶性犯罪案件屡屡被曝光,严厉打击、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识。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应当充分考量其产生的社会影响及社会效果。为此,该院坚持零容忍立场,对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者依法重判,并向社会庄严承诺:莫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伸手必严惩,作恶必重判!

  该院坚持司法“亮剑”,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是针对目前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有所增多的情况,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严惩。2019年以来,该院少年法庭共审结强奸、猥亵未成年类案件十余件,这些案件均被处以三至十年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厉震慑了该类犯罪分子,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今年6月份,该院审结被告人丁某某强奸一案,被告人丁某某冒充警察身份以协助办案为由,与两名初中学生分别发生性关系,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十个月。对其他类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该院亦坚持依法从严打击。

  司法实践中,该院还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在其他涉及少年民事权益的案件中,全面依法保护。在民事审判中,特别注意及时处理好四种案件:一是及时处理追索抚育费案件,对当事人付少、停付的一律要求补足,对拒不给付的采取强制措施;二是对变更抚养关系案件,注意把握住申请变更一方的抚养条件和环境,同时还要征询少年儿童的意愿;三是在受理损害赔偿案件时,充分考虑到少年儿童年龄小、涉世浅、自我保护能力弱的特点;四是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注意保护好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到分割家庭财产时抚育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得财产,考虑有利于子女健康的一方抚养子女,充分尊重子女意愿。

  打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环境

  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的重要方面。在少年审判过程中贯穿法治教育,审育结合,是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效果,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法治素养。因此,该院少年法庭始终贯彻法治教育的理念,创新宣传载体,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4月30日,该院少年法庭组织民族小学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员,全部由茌平区民族小学的学生代表担任。通过这种别有生趣的普法形式,使学生们既增长了法律知识,又增强了法治意识。

  普法宣传进校园。5月20日,该院少年法庭法官深入乐平铺镇中心小学,组织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报告会。报告会上,少审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就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和防止性侵害、远离违法犯罪,作了生动的讲解。这种普法形式不仅能够增加法律学习的互动性,更能提高普法活动的趣味性,并通过这些警示案例,最终让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不断增强。

  “两法”宣传正当时。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生效实施。7月1日,该院少年法庭来到茌平第二实验小学门口,进行“两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200余册。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明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少年法庭将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切实推进茌平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