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秉持正确司法观 提升司法公信力
2021-09-17 16:01: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武新邦 高研 王宏礽
 

  9月14日,安徽省教育整顿办举办第三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作专题报告。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围绕司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方向、宗旨、目标、要求等,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观”,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篇章。

  会议强调,司法是适用法律制裁违法犯罪、保护合法权益、调处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的活动。司法观是对司法工作的基本看法或态度,体现了司法人员和其他参与者对法律原则、法律精神、法律价值的认识和看法。司法观影响司法行为、关乎司法公信。司法机关要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秉持正确司法观,在严格公正司法中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要秉持正确司法道路观,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要秉持正确司法目标观,深刻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要秉持正确司法宗旨观,深刻认识司法宗旨是党的宗旨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贯彻,人民性是我国司法机关的鲜明属性。要秉持正确司法大局观,深刻认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党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司法机关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要秉持正确司法效果观,深刻认识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统一,是在司法工作中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和现实路径。要秉持正确司法改革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秉持正确司法廉洁观,深刻认识司法廉洁是党纪国法的要求,也是司法职业道德、职业良知的要求。深刻汲取张坚、周榕、许建、宋志刚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坚持以案为鉴,守好司法廉洁底线。要在中央第七督导组的督导指导下,突出政治建设、表率作用、建章立制,紧扣“四项任务”,推动第二批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秉持正确的司法观,关键在于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矢志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要心悦诚服尊崇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朝着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光明前景、沿着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的方向砥砺前行。要忠贞不二信奉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内化为信仰和信念、融入血脉和灵魂。要融会贯通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要责无旁贷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