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生活
2021-11-10 16:20:37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相自成
 

  多年来,中国注重将残疾人权益保障与社会发展相结合,通过纳入国家规划和部门职责合力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残疾人在事实上享有各种权利;注重保护残疾人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不断推动残疾人生产生活和发展状况的改善,促进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截至“十三五”末,710万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如期脱贫。107.5万残疾人得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76.8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212.6万困难残疾人领取生活补贴,1473.8万重度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最大限度保护。

  “十三五”时期新增城乡就业残疾人180.8万人。96.7万人次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辅助器具适配率持续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5.8万名残疾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就读。全国两会有关建议提案累计达到431件。6637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在前不久东京残奥会上,中国残奥体育代表团获得96金60银51铜总计207枚奖牌,实现连续5届残奥会金牌奖牌双第一。骄人成绩的背后,凝聚的是中国对残疾人权益的重视和保障,体现的是残疾人共同分享国家发展的丰硕果实,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各级政府建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机制,切实研究解决残疾人问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中有90多部、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中有50多部都有直接保护残疾人的内容,我国目前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为支撑的法律政策体系,成为残疾人人权保障的重要基础。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