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实施民法典情况
前10个月适用民法典审结各类案件21.3万件
2021-12-01 08:40: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晔晗 吁青
 

  11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广东高院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实施民法典情况。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

  据悉,自民法典实施以来,广东法院聚焦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4个领域,通过行使审判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审结涉财产权保护案件15.9万件,涉“三农”案件1589件,各类经济合同案件13.8万件,涉人格权保护案件1764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1万件,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1.9万件。

  各级法院及时回应教育、消费、住房、社保等领域民生诉求,今年1月至10月,共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100万件,同比增长12.4%,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商铺退租、劳资争议等民生领域案件34.6万件,适用民法典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3万件。全省法院还不断深化司法便民利民和纠纷多元化解,网上立案114.2万件,提供电子阅卷43.9万次,设立网上巡回法庭73个,诉前调解结案41.7万件。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李春生、罗娟、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如桂,副省长孙志洋,省监委、省高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龚稼立、林贻影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