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阳明区:法官力促执行和解 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2021-12-31 16:06:38 | 来源:天平阳光APP | 作者:聂红丽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还款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6.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多年老友最终握手言和。拿到钱款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为这事儿,我跑了好几年,多年好友也撕破了脸,没想到法院这么快追回了欠款,还重拾了好友情谊!”

  案件简介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王某夫妻二人是多年好友。2016年末,李某、王某夫妻二人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每月付息。此后一段时间,李某、王某按约支付利息,但好景不长,2017年9月李某、王某开始违约,既给不上利息,也不偿还借款。

  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张某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本金及利息,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因李某、王某一直未履行债务, 2019年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李某、王某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给付了张某6万元,并承诺3个月后给付余款及利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个月后,当张某找二人追要欠款时却被告知双方已经离婚,此后,两个被执行人借离婚之事,互相推诿债务,拒绝还款。李某更是直接消失,隐匿行踪,留下前妻王某哭天抢地面对张某“讨债”。

  无奈的张某只好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王金凤在了解案情后,随即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财产查控,经协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房产一处,并立即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法官刚柔并济促执行

  经过调查发现,目前该房屋由王某使用居住。法官依法责令王某迁出房屋,同时告知其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告诫王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会被依法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但王某仍然以生活困难无力还钱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对此,法官一方面进行房屋拍卖程序,一方面继续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劝其珍惜友情、诚信立身,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最终王某认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反省,主动向法官表示,比起钱财,友情更为珍贵,随即东拼西凑6.5万一次性偿还了全部案款。

  张某顾念多年情谊,主动放弃部分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同时表示,对如今身处困境的王某,依然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法院执行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拾友情,案件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