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催生“蝶变”效应
——桂林市两级法院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观察
2022-01-11 10:29: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卢林峰 吕建华 蒋励
 

  隆冬时节,世界著名风景游览城市桂林,处处花团锦簇,充满生机与活力。一批批重大项目建设蹄疾步稳、高歌猛进,一幅幅热火朝天的建设画面,汇聚成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跨越赶超的强劲音符。

  一组数字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桂林市经济运行延续稳步恢复态势,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684.24亿元,同比增长8.7%,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工业生产较快增长,服务业逐步恢复。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两级法院的保驾护航。

  近年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用生动的审判实践、创新的司法服务,朝着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面发力。

  平等保护创建惠商大格局

  一起案件的平等保护,让当事人感激万分。

  在依法追缴李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资金时,永福县某公司的资产中既含有需要追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资金,亦含有企业合法的资金。法院在该公司提供保证金作为涉案财产追缴的担保的情况下,对该公司办理了解封手续,由企业所在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专项监管。

  合法财产的冻结得到及时解除,公司股东说:“感谢法院保护了我们合法股东2000万元的资金,让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平等保护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为了打造法治化最优营商环境,桂林市两级法院打造全方位服务保障体系。

  2019年6月,桂林市中院出台关于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从统一思想认识、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等8个方面提出了33条具体措施,推动形成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格局。

  2020年2月,桂林市中院推动市政府出台建立企业破产审判联动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确定18家成员单位职责,合力解决破产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社会衍生问题。

  同年3月,桂林市中院制定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全面提高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工作质效,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2021年,桂林市中院又发布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加强商事审判,推进产业振兴”等16条具体措施,围绕“六大环境”,为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与此同时,法院深化与市工商联合作,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合作机制》《关于建立“一商(协)会一法官”员额法官联系商协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在桂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营商环境办公室,在市中院、七星区高新园区设立营商环境工作站,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一商(协)会一法官”司法服务民企工作做法。

  截至2021年10月底,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对接商协会62个,解决390个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经济寒流中,企业的处境更加艰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和司法保护这篇大文章,2018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出台76项政策、文件。”桂林市中院副院长苗小所介绍说。

  提质增效便商暖商真服务

  桂林市的许某在使用信用卡期间,未按约定进行还款。桂林某银行将许某诉至法院,请求许某归还逾期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相关费用。

  七星区法院收到诉状后,由线上调解专员根据银行的调解意向,制作“菜单式”调解方案,通过法院调解平台与许某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许某、桂林某银行和调解员签署线上调解笔录。之后,双方通过七星区法院研发的“线上全流程金融专版”线上平台,共同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线上司法确认,该案审理用时仅为7天。

  “线上调解+司法确认”,为商事纠纷按下“快进键”。

  桂林市中院从机制建设、资源配置、科技创新三管齐下,出台《关于建立金融纠纷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试点实施方案》,选取七星区法院作为试点单位,建立“诉前调解+网上立案+快速裁判”一站式金融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据介绍,自“线上全流程金融专版”上线以来,七星区法院涉金融纠纷案件最短审理周期7天,平均审理周期25天,达到了金融案件快调解、快立案、快送达、快开庭、快裁判的“五快”效果。

  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做虚功、搞花架子,必须拿出诉讼服务升级再造的实招硬招,真正让当事人感受更有深度、更加便捷、更为实在的“用户体验”。

  对外,桂林市中院与市场监管局签署《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合作备忘录》,明确默认以开办企业注册登记地址为法院送达地址,优化法院送达程序,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占受理案件总数比达200%以上;与市仲裁委、房地产协会、律师协会等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先行调解机制,通过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返聘退休法官等方式推行诉调衔接,达到多元解纷及化解案多人少矛盾效果。

  对内,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窗口”,当场立案率达100%;对原告是企业提起的一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标星关注,加盖“营商环境”专用章,提示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主办人优先办理,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2021年以来,为快速解决金融机构与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借款业务产生的纠纷,桂林市中院以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纠纷案件为试点,选取桂林银行总部所在地的临桂区法院以及案件相对集中的象山区、七星区、秀峰区法院试点,探索建立“诉前调解+网上立案+快速裁判”一站式金融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金融借款合同类商事案件网上立案率100%。

  回应关切司法相助渡难关

  2021年11月30日,桂林市中院裁定批准桂林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作为广西第一例上市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该案在中国证券市场破产重整实践开创性历史意义。

  桂林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2.11亿元,净利润为负10.75亿元,总资产6.14亿元,负债总额15.19亿元,净资产为负9.04亿元,资产负债率约为247%,达到严重资不抵债的程度。

  2020年审计报告正式公告后,该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解决“资不抵债”以及已被会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的问题,该公司的股票将被迫“终止上市”,直接影响近5万股民的切身利益。

  2021年4月23日,该公司向桂林市中院申请预重整。鉴于该公司系上市公司,且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职工千余人,股民近五万人,属于涉众、涉稳型案件。桂林市中院仅用时6个月就完成了重整申请等工作,从决定受理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用时全国最短。该案件被自治区高院评为2021年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破产,于企业而言,并不一定是“失败出局”,也有可能是“涅槃重生”。能否度“危”为“机”,破产审判面临着巨大考验。

  桂林市两级法院以四项举措破产企业起死回生——

  举措一:借助府院联动平台,联合解决破产难题。2019年,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设立了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协调解决了一批“烂尾楼”等问题;完成了32家非国有“僵尸企业”的甄别确认工作。2020年,桂林市中院配合国资委、发改委完成第八塑料厂、燃料公司、化轻建材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实现“烂尾楼”续建,优化市容市貌。

  举措二:组建专门审判团队,规范破产业务办理。两级法院均设立了专门的庭室、组建了专门的破产审判团队,荔浦法院作为最高法指定的全国试点法院,建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专职办理破产案件;桂林市中院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市范围内的破产业务培训,提高办理破产的规范性水平。

  举措三:大力推行简易程序,缩短办理破产用时。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破产案件,推行适用简化程序审理。两级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办结破产案9件,结案占比24.3%,平均审理用时仅为106天。桂林市中院准确识别“僵尸企业”案件,运用简化程序审理桂林通瑞汽车贸易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审理用时86天,比简化程序审理规定的6个月审限提前3个月办结,实现“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举措四:创新运用预重整、清算式重整等模式,提高重整成功率。灵川县法院创造性采用“清算式重整”审理金海房产公司破产重整案,让烂尾多年的楼盘得以开工续建,该案入选2020年广西法院破产审判“10+3”典型案例;桂林市中院审结的恭城恒兴破产重整案,引入战略投资人、减免有关税费等,烂尾5年的“茶江名城”楼盘有望在完成续建后为恭城县创造超8900万元的税收收入,经债权人回收率模拟值高达90%以上,该案在2021年入选2020年度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十大破产案例”。

  据统计,2019年以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了63件破产案件,办结破产案件37件,平均审理天数359天,远远低于584天的指标要求。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