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
内蒙古立足常治长效自上而下加强制度建设
2022-02-10 16:08:53 | 来源:法治日报 | 作者:鲍静 史万森
 

  如今在内蒙古,律师通过上网进行身份核验注册、绑定案件、提交在线阅卷申请,检察机关审核通过后将电子卷宗通过互联网提供给律师并同步向律师发送短信,告知电子卷宗的下载密钥、文档密码等信息,律师即可直接登录上网下载卷宗。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互联网阅卷工作暂行规定》,同时经最高检批复,自治区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在全区上线运行。此举旨在健全和完善服务保障律师阅卷权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钢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经过认真梳理两批教育整顿反映出的问题,自治区政法各部门深挖问题根源和制度漏洞,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深入总结提炼,强化系统集成,自上而下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政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目前,全区制度清单所列的145项制度(计划新出台119项、修订26项)已出台或完善了138项,对尚未完成的7项制度,已要求各单位作为“一把手工程”限期制定出台。

  突出问题导向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作出不起诉决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在对2011年以来全区12个盟市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不起诉及免刑案件逐件评查中发现,各地在实践中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把握存在较大差异。一方面,表现为全区各盟市地区间存在较大差距,类似的情节在不同盟市有的被提起公诉、有的则作不诉处理;另一方面,表现为本地区之间不同检察人员把握不同,导致同案不同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告诉记者,针对发现的同案不同诉、同案不同判等问题,自治区检察院采取了加强指导、规范标准等措施,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院刑事检察办案团队对下指导工作的方案(试行)》,强化自治区院对下业务指导,分析对比了全国同类数据,制定了《内蒙古检察机关轻罪案件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试行)》,经自治区检察院2021年第18次检委会原则通过,报自治区政法委和最高检审定后,印发试行。

  办案程序不规范不标准、裁判尺度不统一等因素导致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数量多、当事人申请再审数量多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同时也长期困扰着基层法官办案。为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围绕提升法官办案能力,实施了编写全审判门类《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指引》《裁判规则指引参考》以及建设案例数据库的“三大工程”,旨在规范全区三级法院办案程序、统一裁判尺度,持续提升办案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两个指引和一个案例库深得三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官的欢迎,已成为资深法官的“磨刀石”,新入职干警的“指路牌”,管理者的“对账簿”。

  突出执法为民

  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综合研判和广泛征求意见、线上线下试行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推出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这些新措施是历年来内蒙古公安“放管服”力度最大、措施最硬、服务最优的一次改革。

  在改进交警执法与便捷服务方面,包括对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轻微违法处罚量过大、随意执法的问题;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首违警告,着力推动解决过度执法、不规范执法等问题;实行“十分钟违停免罚”,破解群众“停车难”问题,有效纠正交警对临时停车处罚过多的问题;实行网上“学法减分”,杜绝了买分卖分行为,斩断了违法利益链条;实行小轿车(营运车除外)、摩托车检验逾期容缺受理,先检车后处理逾期未检验的违法,避免群众来回跑,提高检车效率;实行新购置的货车、挂车,除交通高峰期外,进入城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不受通行限制;增加驾驶人理论考试语音读题功能,方便阅读困难群众参加理论考试;实行星期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方便广大车主周末检车;开通24小时出入境业务12367服务平台,根据来电人实际需求和地理位置智能流转办理来电事项;提供老年人出入境服务便利举措,开通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针对群众反映立案难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注重系统治理,形成以《关于深化全区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主线、《民事案件立案登记工作中疑难问题实用问答》等三项实用问答为指引、《加强和规范立案诉服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为抓手、涵盖《诉讼服务首问责任制度》等多项规程的“1+3+20+N”诉讼服务制度闭环,全方位规范管理,多维度综合施策,将年底立案工作抓实、抓常、抓到位。

  通过持续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区法院实现立案服务“指尖办”,2021年网上立案数超过前两年总和的三倍;推进诉讼服务“就近办”,优化巡回审判车、诉讼服务110、“流动人民法庭”布局,拓宽跨域服务、智慧办案覆盖面;实施为民服务“全天办”,搭建三级法院鉴定、保全、道交线上平台,推进三级法院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站,实现诉讼服务“自助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突出正风肃纪

  “聚焦队伍教育整顿中排查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顽瘴痼疾,高院注重建章立制的针对性。”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杨文忠介绍说,针对干警职业行为失范问题,制定出台了法院工作人员交流办法、干警近亲属经商办企业和从事律师职业、离任人员从业管理等多项制度,明确了政策界限,防止廉政风险。

  为破解机关“慵懒散粗拖浮”顽疾,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督办落实整治作风顽疾的若干措施(试行)》,该措施共六部分20条,对于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持续整治“四风”;优质规范办文,提高运转效率;务实简约办会,改进会风会纪;力戒形式主义,落实减负要求;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直击机关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问题,突出破解顽疾。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聚焦“五类问题线索”,深入全区司法行政单位全方位无死角全面核查。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身边的反面典型为镜鉴,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教育。坚持边改边建,建立了《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机制》《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规定》《内蒙古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等38项制度,及时固化教育整顿成果。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