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线上审理一起传授犯罪方法案
2022-02-24 10:55:40
 

  中国法院网讯(韦德涛 韩改燕)2月23日,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利用网上开庭,公开审理一起传授犯罪方法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4至5月份,被告人成某向崔某(另案处理)介绍一种用手机、电脑在网上开店刷单赚钱的工作,并向崔某、李某(另案处理)等人教授在网上实施刷单诈骗的具体步骤和流程等技术。获得成某所教授的方法后,崔某等人用实施刷单诈骗京东公司红包、优惠券返利,套利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49914.59元,被告人成某从中收取他人学费1500元。

  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公诉机关、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屏幕上“隔空”对话,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陈述,被告人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