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执行事务分工 加强执行权力制约
2022-03-27 09:07: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敬栓
 

  2021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笔者看来,该《意见》的重要方针是“分权”,分权则需先分工,分工才能相互制约,在分工的基础上抓好流程节点管控,才能更好地做好监督工作。在经济生活中,分工可以提高劳动的效率和质量。就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来说,分工还可以形成制约和监督,促进廉洁,杜绝“乱执行”和“懒执行”。

  执行权为什么可以分工?审判权和执行权的不同之处在于,审判是审视和判断,即明辨真假是非,进而确定孰对孰错,这就需要尽可能多地掌握各方面的证据和材料,而这些信息之间逻辑关系复杂,必须综合作出认定和判断,多是思维智识活动,故难以分工;执行则是落实和行动,强调的是按步骤进行,对每一步都可以作出相应的规定,上下步骤之间传递的是工作成果,故此可以适度分工。

  执行事务分工有什么好处?一是可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质量。分工之后,专门的人做专门的事,可以提高熟练程度,且工作人员不必在各项事务之间转换,减少了转换工作所占用的时间。二是对执行事务可以集约办理。执行工作中有很多需要外出办理的事项,例如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查封手续等,这些事务由专门人员办理,可以多个案件一并处理。三是可以相互制约。对承担不同步骤工作的干警来说,每一步干得怎么样,工作成果如何,耗时多长,下一步都清清楚楚,改变了“一竿子捅到底”的办案模式,这样一来,哪一步工作没有办好,就会影响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必然会在上下步骤之间形成无形的监督和制约。

  执行事务怎么分工?一是要按照法律规定分工。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执行案件的办理步骤和时限有相应的规定,执行事务应当照此分工。二是可以按照执行事务集约的要求分工。集约是提高效率的关键,在执行事务分工中,能够集约办理的事务可以放在一起,由相应人员统筹办理。三是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分工。当前,执行事务分工之所以可以进行,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信息技术的支撑。没有信息技术的支撑,执行各个步骤的分工,仅是案件信息和卷宗在人员之间的流转就会耗尽因分工而产生的效率。因此,在执行事务分工中要考虑信息技术的要求,在网络流程管理程序编制上可行。

  分工之后,执行事务怎么办?一是执行机制相应调整。正如上述《意见》所要求的,深化审执分离改革,建立繁简分流机制等,按照执行事务分工要求,配置相应机构和人员,做到事务分工又集约办理。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要做好案卷同步生成,尽可能减少纸质卷宗流转;要推动分工事务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上可见。三是加强流程节点管控。实现流程节点的办理时效、质量的实时监控,设置相应的提醒和报警机制,尽可能实现人员绩效的节点化考核。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