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印发通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
精准服务保障民生 严打涉疫刑事犯罪
2022-03-29 08:38: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洁瑜
 

  3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

  为做好涉疫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精准服务保障民生和各类市场主体,通知要求全省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企业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有效化解因疫情带来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矛盾纠纷,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要为承担疫情防治防控任务企业开通快速受理、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的“绿色服务通道”,对于涉及承担疫情防控生产任务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对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项物资,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要依法慎用执行强制措施,审慎冻结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成品等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方式,对于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陷入暂时困境的企业,暂缓采取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留出时间、创造条件。

  通知强调,全省法院要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或者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以及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拒绝配合治疗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严惩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利用疫情寻衅滋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依法严惩违反规定哄抬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


责任编辑:罗一坤